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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各办案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查扣了一批车辆,因长期无人认领,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以下车辆进行公告,请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到分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0777-2832815。
特此公告。
附件:车辆信息表
2025年12月24日
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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