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丰台区岳各庄DC-L01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和总平面图公布的通告。
设计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
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5日,我局依法对丰台区岳各庄DC-L01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4份公众反馈意见,我局通过总结归纳出四个方面的意见,均属我局职责,经研究,现就公众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采信如下:
一
建筑规模
(一)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地上建筑规模是否超容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根据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其中架空层根据《北京市高品质商品住宅设计导则(试行)》不计入地块容积率。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1772.59㎡,计入地块容积率的地上建筑面积约58000㎡,容积率2.66,1#楼及6#楼首层架空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满足《丰台区岳各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DC-L0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供地项目“多规合一”审核意见的函》关于容积率的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予以采信。
二
建筑间距及日照
(二)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与周边现状住宅间距、日照影响、防火安全、卫生视距等是否满足要求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规划新建楼栋与周边现状建筑的间距均满足《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要求。根据本项目设计单位参照《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DB11/T1627-2019)进行的日照分析,待方案建设完成后,周边现状住宅采光满足《住宅项目规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予以采信。
三
规划布局
(三)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建筑红线退距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建设工程结合周边道路宽度及建筑高度等情况,应满足与一般城市道路红线之间最小距离要求,当其相邻用地内有现状建筑时,还应符合有关建筑间距要求,在相邻用地双方自愿协商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按双方协议的意见执行,不再按照下表计算建筑物退让相邻单位建设用地边界线的距离(表格详见《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本项目北侧道路红线宽40米,西侧道路红线宽35米,南侧规划道路红线宽11米,住宅高度在30米到60米之间,住宅建筑退让城市道路边线距离不小于5米,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要求。本项目东侧相邻用地内有现状建筑,与相邻单位协商同意当前方案,建筑退让相邻单位建设用地边界线距离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以上规范要求,予以采信。
(四)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部分消防场地和消防环路设计是否符合规范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其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连续布置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保证消防车的救援作业范围能覆盖该建筑的全部消防扑救面,本项目3#住宅楼消防登高操作场地采用不连续的布置方式,分别设置在3#住宅楼的北侧和东侧,消防车的救援作业范围能覆盖该建筑的全部消防扑救面,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要求。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住宅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长度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满足消防车回转要求的场地或道路,本项目住宅建筑周边均有沿其长边设置的消防车道,符合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予以采信。
(五)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车库出入口位置是否合理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市交通委《关于岳各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DC-L01、DC-L02、FT00-0602-0077地块)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函》相关要求,本项目机动车允许开口路段位于南侧规划街坊路。本项目规划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南侧道路一侧,符合交通部门相关要求。另外,本项目为了尽量减少车库出入口对相邻住宅的影响,集中布置在用地西南角。方案将通过景观绿化减少噪音、尾气的影响,并通过后期管理避免安全隐患。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有关审批文件要求,予以采信。
(六)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西大门北侧电动非机动车位被绿地环绕,如何进入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西大门北侧电动非机动车位用绿地进行美化遮挡,设有道路连通。
我局意见:公众意见、建设单位意见无重大分歧,采信双方意见。
(七)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运动场分散在各楼前,建议集中成片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室外活动场地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5〕7号文)设置。通过分散布置,可形成不同主题的活动场地,提供更丰富的活动功能和使用便利性,也减少集中成片带来的干扰。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予以采信。
四
建筑设计
(八)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好房子”政策相关要求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规划布局方案满足《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住宅项目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规范要求,并响应《北京市高品质商品住宅设计导则(试行)》要求,设置多处架空层,结合入口处下沉公共空间,营造多样化生活场景,提供多样服务功能。遵循建设“好房子”的要求,所有户型层高均不小于3米,楼板隔音性能提升,采用铝板、陶板等耐久性高品质建材,满足绿色环保、低碳节能、智能化、安全可靠的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予以采信。
(九)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1#住宅楼架空层高度不足3.6米是否符合相关导则要求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北京市高品质商品住宅设计导则(试行)》,首层设置架空层的住宅建筑,架空层层高一般不宜低于3.6米。本项目分别在6#楼和1#楼设置首层架空层,6#楼架空层为整层架空,层高为3.6米。考虑公众反馈意见,方案对1#楼首层架空层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1#楼在首层东西两端设置局部架空层,层高为3.6米。
我局意见:公众意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予以采信。我局将在后续工作中要求建设单位按照上述措施深化完善设计方案。
五
总平面图公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核验之日止。本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审批为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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