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新闻值得所有家庭尤其是年轻夫妻关注:托育服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国家将为三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服务专门立法。这意味着,“入托贵”、“供给少”、“不敢托”这些难题,终于要被纳入法律的框架下系统解决了。
国家卫健委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仅为5.5%左右,托儿所少而贵。这意味着,无数妈妈要在孩子3岁前面临职场与家庭选择,无数家庭要在“事业上升期”与“孩子成长期”之间费心平衡。
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我深感这项立法非常有必要。它触及的,不仅仅是托育服务供给,更是公众对生育友好的期待。要知道,养育过程中有太多具体而微的难处了。
比如,每天下午四点是双职工家庭的艰难时刻,每一个幼儿园和小学门口都是“祖辈接送大军”,这是职场节奏与育儿时间表碰撞的真实写照。
又如,“完美育儿嫂”往往只存在于中介的口中,家庭要独自承担大量试错成本找到一个较为合适的阿姨。
再如,伴随学校“减负”,家长尤其是母亲客观上要承担起更长的陪伴时间,那么她的职场该由谁去“托”住?
因此,我们说,托育立法是坚实的第一步,但绝非终点。我们需要的生育友好,是一个立体的支持系统:
首先,时间有待优化:比如近年屡屡提及的弹性工作制,需要得到贯彻落实,至少能有课后服务“等一等”尚未下班的家长。
其次,要在经济上减负:托育服务应是普惠的、可负担的公共服务。
此外,育儿观念要改变:必须打破“育儿是母亲天职”的刻板印象,将它变成“父母共同的责任”和“社会共建的工程”。
最近,上海等地出现了“生育友好岗”,这是一个温暖的信号。当企业愿意为父母(而不仅是母亲)提供便利,当父亲休育儿假不再成为新闻,当城市的商场、车站、图书馆,随处可见母婴室,这些具体的改变会向年轻女性传递出信号:你们对生育的犹豫,社会看见了;那些沉重的成本,社会将尝试分担。
一个生育友好的社会,其最终目的,并非简单地提高生育率。它应该有更高的追求,让“母亲”这个身份,不再与“自我牺牲”划等号;让一个家庭在享受养育的喜悦时,不必以透支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精力为代价。
这条路还很长,但立法,让我们听到了发令枪响。
你对生育友好怎么看?你觉得现代家庭需要什么样的育儿支持,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互动。
原标题:《上观时评|托育立法之外,需要什么样的生育友好?》
栏目主编:简工博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谢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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