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 民航局 水上民用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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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航局正式发布《民用水上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T 5089-2025),该标准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17年发布的《水上机场技术要求(试行)》(AC-158-CA-2017-01)。这一新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用水上机场建设进入规范化、国际化新阶段,旨在提升水上机场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 。
《水上机场技术要求(试行)》(AC-158-CA-2017-01)自2017年由民航局发布以来,对我国民用水上机场建设和运营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通用机场管理改革深化推进,加之国内外水上机场的发展,该技术要求难以适应我国水上机场建设和运行要求。为满足国内水上机场发展需要,指导水上机场规划、设计和建设,使其更加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并与国际标准接轨,民航局组织将该技术要求进行转化,提升为行业标准。在标准编写过程中,编写组广泛调研了国内外水上机场建设和运行经验,参阅了国际民航组织、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的水上机场设计建设的指导文献,全面听取了国内相关水上飞机研发制造单位、水上机场的设计和运营单位、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国民用水上机场建设与管理的实际情况,编写完成本标准。
标准共分为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水上机场数据、水上机场物理特性、水上机场障碍物限制、目视助航设施、救援和消防,另有3个附录。
该标准适用于昼间目视运行的民用水上机场。
目前国内外水上机场基本采用目视运行方式, 国际民航组织也不允许水上飞机在夜间进行水面起降。 因此本标准各类参数的设定仅考虑昼间、 目视运行的情况。
该标准适用于最大起飞质量在5700kg及以下的水上飞机使用的水上机场。
如果水上机场拟供AG600等最大起飞质量在5700kg以上的水上飞机使用,水上机场的设计和建设可参照本标准,并结合飞机性能手册评估对水上机场的具体要求。水上机场飞行场地指标按拟使用该飞行场地的各类水上飞机的最大起飞质量确定,划分为 W1、W2,见下表。
一般来说,最大起飞质量越大的水上飞机,其起飞所需距离越长,受风、 水流、 惯性的影响也越大,需要的水上飞机起降区域越宽。 因此该标准的飞行场地指标按照最大起飞质量进行划分,主要用于确定水上起降区、端安全区的尺寸等。
以下为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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