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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国财政学会25日消息,为扩大地方大学毕业生进入公共机构就业、推动地区均衡发展,实施“地方人才招聘义务化”制度。然而,地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反而出现下滑态势。
一项调查分析显示,制度实施后,地方大学毕业生整体企业就业率较实施前下降约4.1个百分点。即便在实施政策的公共机构,地方大学毕业生就业率比制度实施前低约1.5个百分点。
从工作地点上来看,地方人才招聘义务化制度实施后,地方大学毕业生无论是在毕业大学本地就业,还是跨地区就业,其就业率均出现下降趋势。
分析指出,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首先,公共机构在制度法定化之前,已经开始大量招聘地方人才。数据显示,2018年规定的法定地方人才招聘比例为18%,但截至2017年,公共机构新招聘人员中非首都圈人才占比已高达53.9%。在此背景下,制度正式实施对招聘结构带来的变化相对有限。
其次,地方大学毕业生与首都圈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准备方面的差距也成为重要因素。自2017年起,随着,“盲聘”(blind hiring)和地方人才招聘同步扩大,首都圈大学毕业生在准备国家职业能力标准(NCS)或资格证书等就业事项上更为积极,导致地方大学毕业生在公共机构招聘竞争中未能形成相对优势。
此外,公共机构岗位被视为优质工作岗位,不仅吸引所在地区人才,其他地区求职者也纷纷涌入,整体竞争率上升,加剧了地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负担。
分析强调,为提升地方大学毕业生就业率的同时,切实提高制度成效,有必要重审现行政策。应从长期视角出发,制定强化地方大学生能力的系统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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