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近日某县国资局对6家县属国有企业338名干部职工开展全覆盖排查。通过个人自查、组织核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共排查出问题线索6条。
经核实认定,4条不存在回避情形,2条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送处理。
媒体认为,今年以来多地相继释放整治“近亲繁殖”问题的信号。
估计很多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人都经历过类似的摸排,向组织汇报子女和近亲属的就业情况,以免有同一单位内部用人出现“近亲繁殖”。
在生物学上,近亲繁殖的危害就是显著提高隐性遗传病的发病概率,导致生物群体的生存能力、繁殖力退化。
搞动物养殖的,都知道杂交有优势,近亲繁殖危害大,长期近亲繁殖则容易导致品种退化。
一些曾经颇有名气的地方畜牧品种逐渐消失,可能也是因为血统太纯粹导致品种退化。
现代社会对遗传科学有更深入的认识,像宝黛这样的近亲婚配不仅不再被认为是天作之合,反而被法律严格禁止。
但是,内部用人上的“近亲繁殖”却在一些行业和单位中长期存在。
一家三代烟草人、电力人、银行人……在很多地方都曾被当作佳话传播。
毋庸置疑,“近亲繁殖”会破坏组织内部的公平竞争环境,老子罩着儿子,儿子护着老子,非亲非故只能靠边站。
一个单位一旦出现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属关系,也很容易形成“家族式腐败”。
建立健全近亲属备案制度,对涉及干部近亲属的选拔任用事项,进行事前备案和严格审查确有必要。
但是,整治“近亲繁殖”仅限于同一单位内部审查,效果可能极其有限,也可能流于其表。
现在,更常见的是“表亲繁殖”或者远程“近亲繁殖”,也就是资源互换,利用“萝卜招聘”“戴帽提拔”做交易,你罩着我的,我罩着你的。
这种表面上的合规化,反而促成了更大范围的利益共同体。
所以,整治内部“近亲繁殖”不能只盯着被录用的“下一代”,更应该盯紧掌握用人权的“上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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