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几年的儿女,最终却发生不是自己的,最近这些年,这样的事不少发生。这种事一旦发生,男方往往处于被动,向女方追偿往往很难实现。

12月24日,最高法与全国妇联、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婚姻家庭调解工作的典型案例中,一例被作为多部门介入调解成功的案例却引发了网友的巨大争议。

案例显示,重庆的男子王某和女子李某于2022年5月登记结婚,2023年12月李某生下一女。孩子出生后,李某留下孩子到外地打工,孩子父亲王某独自在家抚养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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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两人多次因为琐事产生纠纷,感情出现危机,王某看着孩子越来越觉得不像是自己亲生的,2025年1月,王某产生了给女儿做亲子鉴定的想法,鉴定结果很快出来了,不幸的是,他的预感是正确的。

随后王某提出离婚,李某表示同意,但在女儿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养育费用等方面产生纠纷,达不成一致。王某不愿继续抚养,还要求李某返还养育费用,但李某却因为存在经济压力,不愿接受女儿,更不愿意赔偿养育费用。

此事经当地辖区网格员上报后,经当事人同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通过各种工作和努力,最终让双方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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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的结果是,女儿随女子李某生活,王某不承担抚养费用,同时王某也不再向李某索赔养育费用。当地街道办也对事件进行了跟踪,确保两人没有产生新的纠纷,并积极关注女童的生活,确保心理和生活正常。

这件事就此了解,官方把此案例作为多部门调解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布,但这样的调解结果,网友却认为官方有和稀泥之嫌,不应该作为典型来对现实中类似情况进行指导。

在这个案件中,女子李某婚内出轨,生下他人孩子后让丈夫在家独自抚养,对男子王某来说,不仅仅是经济损失那么简单。比起可以计算的抚养费用,精神上的打击、情感上的折磨远非经济损失所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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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按照法律规定,类似情况也应该支持女方承担所有后果,并对男方进行合理赔偿。多部门调解的结果无外乎是防止了纠纷的极端化,但这种“和谐化”的处理方式有包庇犯错者之嫌。

这些年发生的类似事件,到最后都走到了法院这一步,但从实践结果来看,女方往往没有履行责任的能力,最终也无法达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一旦这样的事件发生,除了男方,最大的受害者无疑是无辜的孩子。如果有关部门想把问题处理好,就要做好长期跟踪服务的准备。大人的矛盾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消失,但孩子的成长却需要持久的关怀。

但在这样的情况下,让女方独自抚养孩子,也很难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当然,女人也可以向亲生父亲追讨抚养费用,法律也应该规定,受害的男方可以向亲生父亲追索抚养费,让出轨者付出代价,才是真正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