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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鲁迅曾说: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我很难想象,那些对弱势群体下手的人,究竟是出于怎样的心理,才能做到如此心安理得?

细想之下,或许这种视他人如草芥的行为,需要一种被长期训练出来的麻木。

毕竟,残忍的行为,往往需要残忍的心灵去适应。

当一个人已经习惯于用力量解决问题,他也就顺理成章地忘记了——这个世界上,本应有法律,有边界,有最起码的敬畏。

昨天,刷到一则新闻,很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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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安市一位老人,疑似与城管队员发生口角后,被对方推倒在地。

视频显示,在街道上,一位老人正走下台阶,一名身着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员从画面另一侧快步跑来,靠近后直接用身体将老人撞倒。

网友称,二人此前发生争执,老人长时间辱骂城管,随后被推倒。

事发地点在福安市阳头市场一带。

阳头街道办工作人员回应称,涉事城管队员隶属于福安市城管局,只是在街道办有驻点,具体事件由派出所处置,家属安抚工作有领导对接。

福安市城管局办公室则表示,事发当天,涉事城管队员已经被停职,由警方依法处理。

同日,福安市公安局发布了警情通报:

2025年12月20日9时23分,郑某亮与吴某富在福安市阳头市场三角坪处发生口角,郑某亮用身体冲撞吴某富,致其受伤。

吴某富经送医抢救无效,于12月23日死亡。

目前,郑某亮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从口角,到推搡,再到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是一个公职人员、一个执法相关岗位上的人,对一个老人实施推搡,最终造成对方死亡的事件。

这事,哪怕我们退一万步讲,就算老人真的语言激烈、说话难听,甚至真的骂人骂得很过分,这在法律上也最多是治安管理、文明素养的问题,依然需要通过正当程序去处理,而不是谁火气大,谁就可以当场扮演审判者和执行者。

你可以愤怒,可以对无理反感,可以对骂人者厌恶,但你不能因此就把别人按照你心里的惩罚标准推向地面、更推向死亡。

一个城管队员,为何敢在路面上、在公共视线下,对一位老人做出这样的动作?

执法系统内部,难道没有任何关于冲突降温、情绪管理的培训?没有任何一条明确的红线告诉他们:不管对方多难缠、多唠叨、多不讲理,你不能用身体去解决问题?

如果这样的培训不是没有,那就是没有被当回事,如果这样的红线不是不存在,那就是有人早就习惯性地踩着走过去了。

胖胖一直认为,暴力之所以频繁被使用,很重要的原因不是因为人们不知道这是错的,而是他们相信:

这一次,我大概率不会付出太高的代价。

一个人敢对比自己弱得多的人下手,往往不是因为他有多强,而是因为他确信——自己不用为此付出真正的代价。

从目前释放出来的信息看,这起事件已经走向刑事追责,涉事人员被刑拘,涉嫌故意伤害。

就程序而言,这是应该有的态度,也是底线式的正义——造成了一个人的死亡,这不能被包装成工作失误,更不能被轻描淡写成情绪冲动。

暴力不是工作的一部分,暴力是底线之外的事,是一整套文化、一整套治理习惯的外溢。

你很难指望每一个身处一线、动辄被要求解决问题的人,能永远保持冷静、始终记得什么叫边界。

换句话讲,如果制度只奖励管得住,不惩罚怎么管,那最终受伤害的一定不只是这个老人,而是所有在绝对实力面前相对较弱的普通人。

有人说,这只是一起单独的悲剧。

我倒希望它真的只是单独的,最后,如果这件事最后得到了公正的判决,有清晰的调查、有透明的信息披露,有针对类似岗位的重新规范和约束,至少还能证明,我们在试图让暴力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