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税务报)
转自:中国税务报
本报记者 冯国滨 田福雁
通讯员 于德滨 姜思远
眼下,青岛西海岸新区,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园内摄影棚灯火通明,多个剧组在紧张拍摄。从《流浪地球》《封神》等大片在此诞生,到“华表奖”等顶级盛典成功举办,“东方影都”的金字招牌日益闪亮,吸引着影视产业要素加速集聚。产业的繁荣发展,对税收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东方影都融创影视产业园的现代流线型建筑与“世界东方 电影之都”立体标识交相辉映,展现电影之都的标志风貌与产业活力。李幸瑶/摄
由点及面:双重过滤精准锁定风险
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在对某文化创意公司开展常规管理中发现,该公司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差异较大,分析比对合同、账册等发现,该公司部分影视制作业务已超12个月未进行收入确认,经专人对接核实,确认其存在未按照完工进度及时确认收入问题。随后,企业按规定缴纳了相应企业所得税50余万元。
黄岛区税务局调研后认为,这种现象并非个例,影视行业经营模式灵活多变、主体类型多样,容易成为隐匿收入、虚列成本费用等风险高发区。为规范行业税收秩序、促使产业健康发展,该局从内外部数据综合运用打开行业监管突破口,通过设定“范围+指标”的双重过滤机制,确保风险筛查既全面覆盖又突出重点:一方面,以行业全量发票数据为基础,选取销售额达到一定阈值的企业作为重点关注对象。特别是针对当前网剧、短剧等影视作品制作主体和环节分散多元特点,黄岛区税务局设定开票对象为主流平台的标准,选取一批具备较强经营实力、有知名艺人参演、行业影响力较大的重点企业,提升后续筛查针对性。另一方面,构建以税负率、期末存货、预收账款、期间费用为核心的识别指标体系,将税负率明显偏离正常值、存货余额大且长期未发出和期间费用过高企业列为风险企业,并进一步核查其可能存在的隐匿或未按时确认收入、虚增成本等风险。
某文化传媒(青岛)有限公司因营业成本确认时点与工程进度存在差异触发预警。在初步核实过程中,公司财务人员一度认为其制作都是面向大平台,邀请的都是有名气的艺人,税法遵从度高,不会出现问题。但在后续核实中,税务干部通过分析合同、流水、明细账等资料发现,该公司2024年开工的综艺项目在2023年就已预提了成本,并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税前扣除,应按规定予以调整。经辅导整改,企业补缴税费160万元。“此次问题整改,对我们后续进一步落实税收合规要求、实现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警示意义。”公司财务人员表示。
数据融合:内外联动破解取证难题
通过模型筛查,风险企业能够被精准锁定。但在核实环节,影视行业经营场所灵活,产品形态多样,且多为创作类活动,前期保密要求很高,相关证明材料和重要信息获取难度极大,加之个别纳税人存在侥幸心理,配合度不高,对后续约谈造成较大阻力。面对困难,黄岛区税务局依然将数据作为突破口,特别是将互联网公开信息、部门共享数据等外部资源转化为执法办案的“硬核支撑”。一方面,依托西海岸新区影视文化产业中心的信息共享平台等渠道获取剧组、片名、项目等各类信息;另一方面,运用技术手段收集互联网实时信息作为约谈取证的重要补充。
在一次约谈中,某企业坚称其未参与承制某影视作品,但税务干部通过在互联网实时抓取宣传海报、开工照片等信息,获取其参与制作但未确认收入的实证,并实时传递给约谈对象,企业最终按规定补缴了税款。2025年以来,黄岛区税务局通过该种方式督促辖区内12户影视企业完成税款补缴。
内外数据的深度融合,让税收监管更精准。2025年以来,黄岛区税务局累计对辖区内120余户影视行业企业开展风险应对,共查补入库税款1200余万元,有效提升了行业税法遵从度,也为影视行业健康发展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5年12月26日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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