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

高安市公安局村前派出所

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现场收缴烟花爆竹812箱

案件回顾

12月11日,高安市公安局村前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村民张某的闲置民房内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经查,张某于今年10月至12月期间,通过电话联系供货商购买一批烟花爆竹,私自存放在闲置的民房中。该民房未取得任何危险物质储存资质,且周边为居民住宅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移交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警方提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极具危险性,一旦引发事故,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1.合法经营是前提:从事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任何未经许可的行为均属违法,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2.安全意识要筑牢:广大市民要持续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不非法购买、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如发现此类非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举报,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来 源:高安公安

编 辑:陈方圆

审 核:占向勤

核 发:陈金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