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江南春”古画把南京博物院被推上风口浪尖,《江南春》谜案:从6800元到8800万元!
2025年5月,一幅名为《江南春》的古画现身北京拍卖预展,估价高达8800万元。它本是1959年庞莱臣后人无偿捐给南京博物院的藏品之一,捐赠时明确要求“永久保存、公益展示”。如今却成了私人拍品,引发公众哗然。
这件事表面看是一桩文物归属争议,实则暴露出公共文化机构在制度、责任与信任层面的深层裂痕。
事情要从1959年说起。当时,民国著名收藏家庞莱臣的后人将137件珍贵书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其中就包括这幅《江南春》。捐赠不是普通馈赠,而是一种近乎神圣的托付——放弃巨额财富,只为让国宝归公、供全民共享。这种行为,在那个百废待兴的年代尤为珍贵。
然而,仅仅两年后,博物院组织专家鉴定,称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件作品为“伪作”。1997年,这幅“假画”被“调剂”出库,转入江苏省文物总店;2001年,以6800元售出。今年,它却被当代权威专家重新认定为真迹,估价飙升至近1.3万倍。
南京博物院坚称流程“合规”:六十年代技术有限,误判难免;九十年代“以文养文”政策下,处置“无价值”仿品属常规操作;2001年出售也符合当时法规。每一步都有依据,无人违规。
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当“合规”成为唯一标准,责任与道义就被悄然架空。正如孟德斯鸠所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鉴定权、处置权若缺乏透明监督与纠错机制,再“合法”的程序也可能酿成文化悲剧。
更令人不安的是,整个过程中,庞家后人从未被通知。即便当年认定为仿品,按常理也应告知捐赠方,由其决定是否收回。毕竟,许多古代仿作本身也具极高艺术与历史价值。可博物院单方面处理,等于切断了捐赠者与文物之间的精神纽带。
这种做法,伤害的不只是一个家族的感情,更是公众对博物馆这一文化圣殿的信任。博物馆不是仓库,而是文明的守夜人。人们之所以愿意把传家宝捐出来,是因为相信国家会比私人更珍视、更妥善地守护它们。一旦这份信任动摇,未来谁还敢捐?
回溯庞氏捐赠的历史背景,更能体会其分量之重。庞莱臣是近代中国最重要的书画收藏家之一,其“虚斋”藏品冠绝江南。1950年代,国家正筹建各大博物馆,急需充实馆藏,而庞家在短短数年内分批捐出数百件珍品,几乎掏空了家族几代积累。这种举动,既是对新中国的认同,也是对文化传承的深切责任感。因此,当《江南春》以“伪作”名义被低价转卖,且家属毫不知情时,不仅是对一件艺术品归属的争议,更是对一段历史承诺的漠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1997年“调剂”文物时,国内艺术品市场已初现繁荣,6800元虽在当时不算小数目,但对比今日估值,显然存在巨大认知落差。若博物院当时能多一分审慎,哪怕只是留档备查或征询捐赠方意见,或许就不会酿成今日的信任危机。
事实上,《江南春》并非孤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大量民间藏家响应号召,将珍藏无偿捐献给国家。他们不图回报,只求国宝得安、文化得续。可由于当时鉴定技术落后、管理制度粗疏,不少真迹可能被误判为赝品,悄然流入市场。更有甚者,在特殊年代,部分文物甚至因政治原因被销毁或散佚。
据公开资料,抗战时期故宫南迁的一万三千箱文物中,仍有相当数量深藏于南京博物院等机构库房,长期未系统整理或公开展出。公众多次呼吁“让国宝回家”,这里的“家”,不是某个库房,而是公共视野。
值得肯定的是,今天的文物管理制度已大为完善。《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接收捐赠须严格鉴定,若为仿品应如实告知并尊重捐赠者意愿。但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那些被“合规”处置的文物,能否启动追溯机制?是否应建立专项调查,厘清真相、修复信任?
庞家后人表示,当年捐赠的画作上有家族特有印记。只要现任藏家同意查验,真伪立辨。我们期待真相浮出水面,但更希望此事成为制度反思的契机。
英国诗人约翰·多恩曾写道:“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文化遗产亦如此。它的存续,依赖捐赠者的赤诚、博物馆的担当、政府的监管,以及公众的监督。四者缺一,信任之链就会断裂。
《江南春》的漂流,不该止于一场拍卖闹剧。它应是一记警钟:文物最终的归宿,不在库房,不在展柜,而在人心——在人们对文化尊严的共识里,在对公共信任的坚守中。
制度可以补漏洞,法律可以设边界,但唯有敬畏与真诚,才能守住文明的火种。否则,今天流失的是一幅《江南春》,明天可能就是整个民族记忆的碎片。
我们不能再让“合规”成为冷漠的借口,更不能让无私的捐赠,变成一场心寒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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