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董兆瑞)北京演出市场与体育赛事火爆,为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北京警方聚焦冲闯周界、向场地投掷水瓶等各类扰序乱象,坚持“宣传引导”与“依法打击”并重。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今年以来,北京警方已依法查处大型活动扰序违法人员97人。
今年10月2日,在延庆区世园公园飞行营地MDSK音乐节说唱巅峰舞台附近,梁某某号召多人且多次以“开圈”(指在音乐高潮时,人群在舞池中央空出一块圆形区域,大家聚集到圈内蹦跳、撞击或狂欢)的方式在舞台前进行蹦跳,因人数众多,存在人员踩踏等严重安全风险,扰乱了音乐节的正常秩序。梁某某因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9月18日21时许,杜某某等六人在工人体育场观看足球比赛过程中,因不满比赛局面,向场内投掷杂物且不听制止。杜某某等人因扰乱大型活动秩序,且情节严重,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分别给予杜某某等6人行政拘留5日至7日不等处罚,同时责令6人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5月14日,CBA联赛总决赛北京北汽对阵浙江方兴渡比赛在首都体育馆举行。因不满比赛结果,吴某为发泄情绪,在环廊内捡到一个矿泉水瓶,带至场馆看台通道,向场内投掷并辱骂客队球员和教练员。吴某因涉嫌扰乱体育比赛秩序,情节严重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杨洋介绍,针对涉大型活动的各类扰序乱象,北京警方坚持依法开展打击治理。对违反文明观演规定但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强行带离现场;对已构成违法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在依法打击的同时,北京警方坚持源头治理,会同首都精神文明办督促指导主承办方加强文明观演宣传和管理。在工人体育场每场赛事组织400余名志愿者“嵌入式”布局覆盖全场看台,手持引导旗,宣传规则、即时劝阻、协助服务,
同时,在“四馆两场”(五棵松体育馆、首都体育馆、国家体育馆、国家速滑馆和国家体育场、工人体育场)演出前播放文明观演及反诈宣传视频,在场馆重要位置设置文明提示,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全力营造和谐、安全的观演观赛氛围。
治安管理总队大型活动管理支队支队长王尔迪介绍,元旦期间,将有刘若英演唱会、田震演唱会、中国男子篮球联赛等14项30场次大型活动在京举办。为保障活动顺利进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观演环境,警方呼吁观众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 提前入场,对号入座:请预留充足时间入场,按指定座位就座,不随意更换座位,不占用通道和应急出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 理性观赛,严禁投掷:请文明加油助威,尊重运动员、演员及对手,不辱骂、不喝倒彩;严禁向场地内投掷水瓶、杂物等物品,共同维护赛场秩序。
3. 遵守规定,安全第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入场,自觉接受安检;观演期间不攀爬护栏、不冲闯周界,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4. 演出结束,顺序离场: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疏导,按照离场指示有序离场(馆),如果遇到突发情况保持冷静,不推搡、不拥挤,有序疏散。
法条链接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体育、文化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文艺演出活动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六个月至一年以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演出场馆观看同类比赛、演出;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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