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举行“全面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新闻发布会。会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处长张利辉表示,“十五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优化规范自治区矿业权出让制度体系,严格建筑用砂石土矿业权出让,实施矿业权总量指标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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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和环境承载力评估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环境优先”原则,以旗县为单位,科学设定矿业权数量上限,坚持“增一减一”“开大关小”的原则,在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建设的基础上,对自治区砂石土矿数量上限进行控制,不断优化自治区矿业开发结构,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据悉,“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建成绿色矿山398家,矿山规模结构实现质的优化。同时,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要求,全区生产矿山累计完成矿区生态修复治理1100余平方公里,实现每年修复面积大于采矿损毁面积,稳步推进“新账不再欠、老账加快还”,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持续巩固。
同时,严格矿业权总量控制,“十四五”期间,内蒙古清理过期探矿权408宗、过期采矿权743宗,有效遏制“圈而不探、探而不采”问题;在赤峰、巴彦淖尔、阿拉善等地推进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将298个矿山整合为187个,淘汰关闭小型矿山47个,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高。
在砂石矿山出让方面,据砂石骨料网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十四五”期间内蒙古成功出让砂石矿山约100宗,设计年生产规模约8000万吨,基本为小型砂石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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