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事件再加码!《江南春》调拨人是凌波,神秘顾客也露出水面
上进明月明
66年前捐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江南春》,先被鉴定为“伪作”,1997年被调拨、2001年以6800元售出,2025年又以8800万元估价现身拍场后撤拍;
相关资料显示调拨申请人为凌波、批准人为时任院长兼省文物总店法人的徐湖平,买家登记为“顾客”,疑与南京艺兰斋有关,现已由专班与国家文物局介入调查
冬天的南京有点冷,雨气把人裹得沉沉的
庞家的后人拎着一摞泛黄的清单去问流向,回答有时是“当年按规处置”,有时是“待查证”,话都不重,却让人心里凉
说到底,这不仅是一幅画的命运,而是一次信任的坠落
先把事摆清楚
1959年,庞增和把虚斋旧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给南京博物院,其中就有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
1961年、1964年,两次专家会诊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件定为伪作,这一纸结论,成了此后所有处置动作的源头
时间拨到1997年
在那张决定流向的“调拨申请单”上,“申请人:凌波”的字样很清楚,批准人为“徐湖平”
据公开资料,彼时徐兼任南京博物院院长与江苏省文物总店法人,这种左右手都在自己身上的安排,在制度设计上就要求格外严格的避嫌与公开
如果审批与接收都在同一体系之内,程序的透明就变得格外重要
接着是2001年
凭据显示,这件被登记为“仿仇英山水卷”的作品,以6800元售出,买家栏里写着“顾客”
6800元在当年不是小钱,但对一件来自名家题材的画轴,即便被当作伪作处置,也难免让人追问:价格如何制定,流程有没有备查,告知义务是否履行
再往后是大家看到的逆转
2025年,这件名为《江南春》的作品出现在拍卖公司图录里,估价8800万元,随后撤拍
官方明确表示,正在核查拍场的这件是否与当年捐赠之作为同一件,这个结论是关键,也需要时间与证据说话
买家的谜底,是另一个焦点
网上流传的线索指向南京“艺兰斋”,有爱好者翻检到一篇论文,作者在文末感谢丈夫的“收藏之功”,被认为与此画有关
这些信息目前属于网络追索与媒体拼图,尚待权威确认,任何定性都应以调查结果为准
但直觉告诉我们
若这一链条坐实,故事就不再是“正常流转”的叙述,而是绕了一圈回到“谁拿走了公共资源”的追问
人物的生平履历,也被放在放大镜下
网传凌波后来在馆内担任要职,具体职务与时间以权威信息为准
公众的关切并非针对个人,而是想确认:参与处置的人,是否全程遵守了制度与伦理边界
机构层面的声音已经给出
南京博物院表示,这5件经鉴定为伪的作品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依规处置,正在核查去向,并将配合司法程序
江苏省文旅厅牵头成立了专班,国家文物局已介入
这意味着,接下来会有一套标准的事实还原、程序复盘与责任厘清
这里必须强调一条底线
按当年的藏品管理要求,所谓“伪作”的处置也需审慎,原则上应履行报批程序、充分告知并优先考虑返还捐赠方,且应防止以任何形式重回市场
如果这些环节其中一条缺位,就不是“技术操作”,而是“制度漏洞”
制度不怕被检视,怕的是沉默与含糊
有人问,难道“伪作”不该处理吗?
当然该处理
但处理不是一句“调拨”了事,它牵动的是捐赠者的心与社会的信任感
当年庞家捐赠,多半想的是“交给公家,妥善保管”,而不是转眼离馆、几年后现身市场
这类反差,是这件事刺痛人的真正原因
网上议论很多,有的说“追回文物、追回不当所得”,也有人担心“今后谁还敢捐”
我更愿意把它看作一堂“制度补课”
历史上也有地方文博机构出现过捐赠品流失的风波,结局好的,靠的是完整台账、可追溯流程与敢于纠错
如果我们把这三样补齐,信任能回来,捐赠不会绝迹
我见过资料室里那种老抽屉,木头边缘被一代代人的手指磨得发亮
文物是公共记忆,它的每一次挪动都该留下清晰的脚印
有人说“这事太复杂”,但复杂不等于不能讲清楚
只要把时间线拉直,把责任链钉牢,把每一张单据、每一次签字公开在阳光下,答案自然会出来
接下来值得关注的有三点:专班的阶段性通报可能在近期释出;
法院受理的强制执行申请会推动档案进一步公开;
针对个别指向个人的新举报,相关部门如何回应
这些节点不一定都有“爆点”,但它们是把真相拼起来的关键拼图
慎言、求证、少点火气,多点耐心,是对事实最起码的尊重
如果这件事最终证明存在违规,依法依规处理,这是对捐赠者、对公共文化的交代;
如果证明流程合规、仅为误解,也应以充分的证据与解释修复信任
两种结局,都需要同样的透明与勇气
写到这儿,我还是愿意乐观一点
一次刺痛,能换来一次系统的自检与升级,值
把“伪作处置”的口子扎紧,把“避嫌机制”的墙筑高,把“捐赠回溯”的灯点亮
当制度可预期、可监督,个人的好意才不至于在冷风里被吹散
愿这盘下了几十年的棋,能在阳光下收官
不管名字有多响、资历有多老,只要触碰了规则,就该有结果
等尘埃落定,再去看那句最朴素的初心:文物属于公众,信任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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