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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其中第八十条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规定作出明确细化,对传播淫秽信息加大了处罚力度。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明确将“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纳入治安处罚范畴,无论传播场景是公开微信群还是私人私聊,只要证据确凿,均可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也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私聊发送淫秽信息,一旦被举报查实,也会受到法律制裁。网络涉黄无论牟利与否、场景公私,均无法律真空。
图源:株洲经开公安
12人向微信好友转发淫秽视频被判缓刑 手机没收
12月26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山西省黎城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审刑事判决书,杜某等12人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均被依法判处缓刑,涉案手机均被没收。
经审理查明: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期间,杜某通过手机微信向刘某等5人转发淫秽视频共计44个;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李某通过手机微信向杜某、王某2人转发淫秽视频共计87个;
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期间,王某通过手机微信向李某等6人转发淫秽视频共计139个;
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期间,王某某通过手机微信向崔某等7人转发淫秽视频共计42个;
2023年2月至2023年9月期间,温某通过手机微信向罗某等7人转发淫秽视频共计875个;
2023年4月至2024年8月期间,苏某通过手机微信向温某等8人转发淫秽视频共计951个。
2023年4月至2024年9月期间,纪某通过手机微信向苏某、程某等2人转发淫秽视频共计78个;
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间,马某通过手机微信向温某、田某等2人转发淫秽视频共计310个;
2021年6月至2024年9月期间,罗某通过手机微信向温某、邬某等3人转发淫秽视频共计94个;
2023年6月至2024年9月期间,莫某通过手机微信向温某等3人转发淫秽视频共计68个;
2022年8月至2024年9月期间,田某通过手机微信向马某等2人转发淫秽视频共计105个;
2022年8月至2024年9月期间,李某某通过手机微信向田某转发淫秽视频共计62个。
经黎城县公安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中心鉴定,杜某等上述12人向他人转发的视频均为淫秽视频。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王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上述12名被告人的行为确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依法惩处……12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根据犯罪情节考虑,对12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因对居住地均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经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评估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可对其宣告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
综上,法院判决杜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王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李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王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温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苏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纪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罗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马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莫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田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李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扣押在案的杜某等12人涉案手机各一部,均系作案工具,予以没收,依法进行处理。
杜某等12名男子法律意识淡薄,通过手机微信向好友转发淫秽视频。殊不知,传播淫秽视频不仅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更会构成刑事犯罪。
一图读懂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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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南方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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