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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到社会大局的“稳定基石”,矛盾化解始终是守护平安的关键抓手,更是防范“民转刑”案件、维护公平正义的核心防线。矛盾化解真的那么难吗?答案是否定的。站在基层治理现代化、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民转刑”风险防范及发展大局稳定的多重维度审视,矛盾化解的破题之道,在于以摸清症结为前提、以情理法融合为路径、以依法亮剑为保障,既要借鉴先进区域治理经验,更要立足本土实际创新施策,方能实现矛盾的源头化解、标本兼治。
以精准摸排掌握实情,筑牢矛盾化解的基层治理根基。基层矛盾点多面广、成因复杂,从邻里地界的寸尺之争到家庭婆媳的口角摩擦,从经济困顿引发的生计难题到不良嗜好滋生的纠纷隐患,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恰是“民转刑”案件的导火索。先进区域的治理实践早已印证,矛盾化解的前提在于“早发现、早介入”——浙江“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核心就在于“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通过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乡贤志愿者的常态化走访,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排查网络,把矛盾隐患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反观部分地区矛盾化解不力的症结,恰恰在于排查工作浮于表面,满足于“坐堂等诉”,不愿沉下身子倾听群众心声,不掌握矛盾的来龙去脉,最终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站在基层治理的高度,必须将精准摸排作为第一道工序,推动网格员、公益爱心人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下沉一线,建立“一户一档”的家庭信息库,对矛盾诱因、利益诉求、风险等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后续化解工作找准靶向。
以情理法融合彰显温度,守护矛盾化解的公平正义底线。矛盾的本质是人心的隔阂,化解矛盾的过程,既是定分止争的法治实践,也是疏导人心的德治过程。公平正义是矛盾化解的生命线,而温情热心则是化解矛盾的催化剂。在江苏南通“援法议事”机制中,基层干部既拿着法律条文厘清权责边界,又带着乡土人情疏导对立情绪,用“法理情”的融合化解了大量陈年积案;在广东深圳社区治理中,“法律明白人”与“社区调解员”协同发力,既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又依托邻里关系开展调解,让公平正义既有法度又有温度。反观一些矛盾化解陷入僵局的案例,要么是只讲法律条文不讲人情世故,导致“案结事不了”;要么是只讲妥协退让不讲法理原则,损害了公平正义的底线。站在维护公平正义的维度,矛盾化解必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情感为纽带、以人际关系为助力”:面对经济困难引发的纠纷,既要依法厘清责任,又要联动民政、人社部门落实帮扶政策,用民生温度消融矛盾冰点;面对家庭邻里纠纷,既要讲清“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又要明确权利义务的法律边界,让双方在情理法的平衡中达成和解。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矛盾化解的过程成为彰显公平正义的过程。
以依法亮剑清除毒瘤,守住矛盾化解的大局稳定防线。绝大多数矛盾可以通过调解化解,但对少数无视情理、践踏法律的无理取闹者,对那些独霸一方、欺压乡邻的村霸痞霸,绝不能抱有“息事宁人”的妥协心态。这些人既是基层治理的“毒瘤”,也是引发“民转刑”案件的高危隐患——放任其横行乡里,不仅会让矛盾不断升级,更会破坏基层治理的秩序,损害群众的安全感。山东某地开展的“基层恶势力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联动,依法打击了一批长期无理取闹、扰乱基层秩序的不法分子,不仅化解了大量积压矛盾,更净化了基层治理环境。站在维护大局稳定的高度,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方面,对愿意接受调解、知错能改的群众,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用温情化解矛盾;另一方面,对那些屡教不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果断启动司法程序,依法从严处理,形成“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强大震慑。唯有如此,才能斩断“民转刑”的滋生链条,守护基层大局的和谐稳定。
矛盾化解,考验的是基层治理的智慧,彰显的是公平正义的底色,关乎的是发展大局的稳定。从“枫桥经验”到“援法议事”,先进区域的治理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宝贵借鉴。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精准摸排掌握实情,以情理法融合化解纠纷,以依法亮剑清除毒瘤,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就能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筑牢坚实防线,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