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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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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淮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涉嫌受贿一案。为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治”的教育作用,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本次庭审邀请公交公司、苏北航务管理处等单位共150余名人员参加庭审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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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检察院起诉指控:2022年7月至2024年7月,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为淮安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某、江苏某建设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某、徐州某市政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等人在其单位相关工程招投标、劳务分包、施工方案变更、延期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收受上述人员所送人民币共计132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表示,这种“零距离”“沉浸式”的旁听,比任何文字或视频的警示都更具冲击力。将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将震撼转化为清醒,将警醒落实到行动,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走稳走好职业生涯的每一步。

来源:淮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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