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在《诗经·魏风·硕鼠》里,有这样一句诗: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此人之硕,从来都长在彼人之黍上。
如果换成今天的说法,就是此人之油水,彼人之血汗。
若干年来,总有那么一些人,打着以规范为借口,以成本为托词,以规则为由头,在看不见的地方,一点一点地蚕食着本该完整流转的东西,最后,只剩下一件事:分赃。
老话说得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那么,下面这一则报道里,有些人靠的是什么?吃的又是什么?
这不是传言,而是一份已经进入纪委调查程序的实名举报。
事情起源于2021年9月,德馨餐饮公司与该中学签订合同,承包初中部食堂,合同写得很清楚:
每年按营业额的4.5%缴纳经营管理费。
第一学年,校方也是按合同执行,先扣管理费,再结算餐费,一切看起来合法合规。
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转折发生在2022年9月开学后。
校领导通知餐饮公司,管理费上调至15%,态度很直接——不愿意交,就走人。
三倍于合同约定的抽成,没有补充协议,没有重新招标,甚至没有一句解释,只有一句现实得不能再现实的话:
你要么接受,要么退出。
马蕤选择了妥协,毕竟前期投入已经砸进去,学生三餐不能停,企业没有谈判筹码。
从那之后,餐费的结算方式变成了一种极其复杂的操作:
学校后勤先把全部餐费打给餐饮公司,再要求其取现,将其中15%返还。
有聊天记录,有银行流水,有具体金额。
甚至连哪一行数字该取、哪一笔钱该给,都被红笔圈得清清楚楚。
两年时间,至少五次取现,累计330余万元。
前两次现金交给后勤负责人石某,后三次更省事,钱甚至没出银行柜台,直接转进了他人个人账户。
这笔钱,来自哪里?
来自学生每天20元的餐费,来自三千多名封闭管理的未成年人,来自一顿顿本该用于营养改善的三餐。
25日,该中学方面承认,15%的餐费抽成属于违规收取,钱被用于发放老师津贴,目前市、区两级纪委已介入调查。
注意这个说法的逻辑顺序。
不是钱不该收,而是收了,但用途不当。
可问题恰恰就体现在这里:
中小学校食堂,被财政部、教育部反复强调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学生伙食费,被明确要求全部用于供餐成本。
这里面没有任何一条,允许把学生饭钱转化为教师福利。
在这样的前提下,这15%的钱,本就不该存在,更谈不上挪作他用。
巧取豪夺,借管理之名行抽成之实,假公济私,凭职权之便作分肥之局。
更讽刺的是,校方随后又表示,2022年9月后,因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已经取消经营管理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可正是在取消费用的时间点之后,15%的抽成才开始悄然运行。
我觉得,这里面任何一个参与分赃的教育从业者,在这样的学校里,他首先要学会的,恐怕不是如何育人,而是如何在这样的潜规则下,尽量保全自己不被发现,教育的逻辑完全颠倒了。
而在我们很多明令禁止的规则里,禁止二字,往往是写给没关系的人看的,至于那些掌握规则解释权的人,禁止从来不是限制,只是成了一种抬高价格的筹码。
胖胖觉得,你即便真要发放津贴,也不该是从家长的口袋里掏,也不是通过提高抽成比例、现金回流、个人账户这种方式完成。
必须走正式、公开、合规、可审计的财政路径,程序不正义,任何理由,也站不住。
好像只要规则由我解释,费用由我决定,底线由我灵活掌握,至于钱从哪来,只要绕一圈,就好像干净了。
如果今天可以因为老师辛苦而动用学生餐费,那明天是不是也可以因为单位运转困难,再巧立别的名目?
当边界被打破,剩下的只是谁掌握解释权。
学生不会质疑账目,家长难以接触内部流程,餐饮公司夹在中间,只能在配合与出局之间做出二选一。
规则看似存在,实际却成了它们可以随意拉伸的橡皮筋。
调查终究会给出一个结果,但真正需要被记住的,并不是某几个人的名字,而是该有一条清晰的底线:
孩子的饭钱,不是任何人用来平衡账目、调节福利的筹码。
如果连这条底线都可以被反复试探,那越界的事,将不止步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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