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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的一粒灰尘压到老百姓身上就是一座山,更何况是沙尘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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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汉武帝时期到底加了多少税,就得先看看汉武帝时期有哪些税种。

汉武帝时期,汉朝中央帝国常规的赋税收入主要分为田赋、人头税、财产税。

武帝时期的田赋没有增加过,仍旧沿用了汉景帝时期的三十税一,即约3.33%的税率,理论上还是延续了“轻徭薄赋”的传统。不得不感叹,文帝时期的免税政策一去不复返了。

武帝时期的人头税分为算赋和口赋。

算赋是针对15至56岁的成年男女收税,每年缴纳120钱,商人及奴婢需加倍,缴纳240钱。如果女子成年(15-30岁)不出嫁,就要加倍收取,最高能收到600钱,也就是说嫁的越晚收的越多。所以很多人家为了省这笔钱都早早的把闺女嫁出去。算赋没有加征的记录,和田赋一样保持常态征收。

口赋是针对7至14岁的未成年人征收,每年缴纳20钱。后来武帝为了应对军事支出,将口赋起征年龄从7岁提前至3岁,并额外加征3钱,使总额达到23钱。这算是加税了,这些加税看起来不多,但对普通农民家庭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财产税,也就是赀赋,包括田、宅、车、马、牛、奴婢等全部家产,汉初常规税率约为1.2%。汉武帝时期为筹军费,一度将税率大幅提升至6%,这是一个幅度不小的加税。

汉武帝致力于开边,常规的田赋、人头税、财产税不足以应对庞大的军事开支,而且汉武帝并没有加征田赋和算赋,加征的口赋、财产税必然不够用,所以汉武帝要另辟蹊径,开辟新的税种。

首先就是算缗钱,针对商人和手工业者的流动资产征税。商人:每2000钱资产纳税120钱(即一算),税率6%。手工业者:每4000钱资产纳税120钱,税率3%。

为了打击大商人偷税漏税,汉武帝还创造了“告缗令”,鼓励告发,瞒报者财产没收,告发者可获没收财产的一半。

这个税收政策确实给汉武帝带来了丰厚的回报,商人毕竟比农民有钱多了,但这个措施也造成了大量商人破产。

其次是算舟车,也就是舟车税,非商用车:每辆每年120钱。商用车:每辆每年240钱。船:身长五丈以上的船只,每艘每年120钱。

汉代有车有船的还是那些富贵人家和大商人,这又从他们身上扒了一层皮。

以上这些税种,从普通老百姓身上征收的也就是田赋(未加税)、算赋(未加税)、口赋(加税)、赀赋(加税),口赋和赀赋加税肯定对老百姓造成了一定影响,但远不至于沉重。

对于大商人加征的算缗钱和告缗令,确实算是对商人的一种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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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加征了算缗钱,也不能应付庞大的军费开支,卫青霍去病动不动就率十万大军出征,这点钱够干啥的,所以武帝在税收之外又进行了创新。

首先是盐铁酒的专卖政策,是人就得吃盐,是农民就得铁器种田,家境稍好点的就想喝酒,以前不像现在饮料品种丰富,只有茶和酒,而酒喝了酒会上瘾,是大额消耗品。

盐铁酒的专卖,为汉武帝带来了丰沛的现金流,可以应付巨额军费开支。但专卖就有了一个坏处,那就是随意定价,盐铁酒稍微涨点,普通老百姓可能感觉不出来啥,但基数大了就是不小的一笔钱。但也禁不住不断涨价,涨多了老百姓就感觉出压力了。

其次是货币改革,汉武帝将铸币权收归中央,废除了诸侯王国和地方的铸币权,而且还创制了五铢钱、白金币和鹿币,通过金融手段从民间掠夺财富。但这对普通老百姓影响也不大,毕竟白金币和鹿币面额太大,普通老百姓一辈子也挣不了这些钱,这两个币种更多的是从富人身上榨取财富。

再者是均输平准政策,国家直接参与商业运营,通过跨地区调配物资(均输)和首都平抑物价(平准)来获利,这就是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自然获利颇丰。

即使汉武帝创新了很多捞钱手段,但钱还是不够花的,没办法,打仗太费钱了,汉武帝又把目光对准了诸侯王和功臣集团,这些人手底下有地有奴仆,有的是钱,比商人可富多了。

故而汉武帝通过酎金成色不足、贡奉太常的酒太酸、肉太涩等等借口,剥夺了很多诸侯王和功侯的爵位土地,这算是对顶层权贵的一次“打劫”,诸侯王和功侯名下的土地、人口被释放出来后,就成了中央政府的稳定税源。

汉武帝为了支持他的开边计划,无差别的从国内各色人等(官、商、民)身上榨取财富,相对而言,汉武帝对普通老百姓还是比较友好的,没有使劲从他们身上薅羊毛,汉武帝还是着重从大商人、大地主、权贵集团身上搜刮财富。

但社会是互相联系的一个整体,不是独立分割的,汉武帝从大商人、大地主、权贵集团身上榨取的油水,最终还是会转嫁到普通老百姓身上。

大商人、大地主、权贵集团毕竟是资源占有者,他们有权有势有钱,为了弥补自身的损失,就不断兼并农民的唯一资产--土地,到最后还是老百姓承受了大多数加征。

汉武帝的设想最终还是走了样,他不想动农民的基本盘,但牵一发而动全身,他最后还是动了农民的基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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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除了要承担赋税加征的转移外,还要承担另一项巨额负担,那就是兵役和劳役。

打仗不但需要钱,还需要人,战争就是人口粉碎机,要消耗大量人口,而这些消失的人口,绝大多数还是老百姓。

汉武帝时期实行义务兵役制,男子23岁起,在本郡服兵役1年,然后再到京师(卫士)或边疆(戍卒)服役1年,这是对匈奴作战和戍守边疆的主要兵源。

汉武帝打仗太猛了,义务兵不够用了,就创新了募兵(国家出钱募兵)、刑徒兵(赦免囚犯、恶少从军)和强制征发(七科谪:有罪的官吏、逃亡者、赘婿、商人、曾有市籍者、父母有市籍者、祖父母有市籍者)。

源源不断的青壮年被送上了战场,然后都变成了累累白骨,埋骨他乡。

每位成年男子除服兵役外,每年还需在本郡县服一个月的无偿劳役(更卒),从事修路、筑城、治河、运输等工程。战争期间还有额外征调,从事转漕,也就是为前线运输粮草,筑城戍守,在河西、朔方等地新建城池、要塞。

劳役的规模要远大于士兵的规模,从各地运送粮草到北方大漠,无数更夫在路途中倒毙,其损失不亚于战争造成的伤亡。

汉武帝几场大战打下来,导致“海内虚耗,户口减半”,“户口减半”这四个字只是冷冰冰的四个字,可在当时,是无数的家庭家破人亡。

汉武帝时期的普通老百姓,要承担汉武帝的直接加税,承担大商人大地主权贵阶层的赋税转移,承担超额兵役和劳役,可以说是背在身上的“三座大山”。

时代的一粒灰尘压到老百姓身上就是一座山,更何况是三座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