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江津金管罚决字〔2025〕1号)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40万元。
龚可(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行长),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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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江津金管罚决字〔2025〕1号)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40万元。
龚可(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行长),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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