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我是学历史但从不执于历史的花鹿不花

其实这段时间很是疲惫,以至于很多事情都没有心情好好做。

昨晚熬夜,刚刚起床。

瞟一眼窗外,赫然发现今天天气还不错。

立马想到三国演义里诸葛亮的那首诗: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

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样岁月静好的日子却越来越少了。

总感觉到处都是套路,到处都是内卷。

让人心烦不已。

就说这两天炒得沸沸扬扬的一个举报案吧。

12月24日,河南有家餐饮公司负责人实名向当地纪委举报:

2022年9月至2024年7月,当地某中学后勤负责人在校领导的指示下,以收取“管理费”为由,数次从学生缴纳的全部餐费中拿走15%的返点,共计330余万元。

涉事学校负责人倒也不含糊。

举报第二天,12月25日,就立即公开承认:

确实违规抽取了15%的餐费,但钱都用于给老师发津贴了。

事情就是这样,但为了不给大家误解,这个事情我先表明一下态度:

任何形式和目的的违法违规都应该接受法律和纪律的制裁。

所以,我们不用在这个点儿上争执。

我想和大家聊的是另一个问题——这应该是一次“别有用心”的举报。

从网络公开内容可以看到,那份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的合同内容:

第四项“管理费与餐费”第一款明确——“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营业额4.5%的经营管理费”,并且在第二项中明确“管理费每半月支付一次,随餐费结算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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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这些内容约定确实明显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另一方面,也说明举报人对此事也是心知肚明,心甘情愿配合。

那么,我们能不能合理怀疑:

这个违法违规的行为,从一开始就是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之间的一次合谋?

从时间上看,双方已经合作很久了。

但为什么现在这个点儿,承包商要公开举报这件事情呢?

这背后一定是“别有用心”的考量。

目前,原因很可能是双方无法合作了,举报人不能继续承包了,于是就反手就把掌握的铁证拿出来,举报了学校领导。

这样的话,这次举报背后的动因,很可能还是因为双方没能就“分利”把酒言欢。

换而言之,这次举报,大概率不是一次站在学生利益角度的发声,而是一次基于私利受损的报复。

这个剧情,是不是很熟悉?

还记得那个请辅导老师辅导自己孩子,等孩子考上重点中学之后,又反手拿各种铁证举报老师的家长吗?

在这两件事情里,被举报人都有错。

但这些举报人的行为,总不能让我共情。

当然,可能是我格局太低,很多事情不能站在太高层次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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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个我家的钧瓷吧,好看还不侵权。】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每一个新闻事件,其实都可以成为我们观察和思考的小故事。

那么,这件事情我们从中学习到什么呢?

隋代大思想家王通在《中说·礼乐篇》中说: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败则倾;以权相交,权失则弃;以情相交,情断则伤。”

反观这个案件,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关系的本质,不就是一个“利”字?

以利相聚,利尽则散——这再正常不过了吧。

而如果那些以利相交的人道德底线再低一些,事后干些落井下石,挖坑背刺的事儿,也不算是意料之外吧。

好了,今天就这样吧。

趁天气尚好,我决定出去走走了。

到处都是心计,到处都是套路。

真的好想去爬爬山。

透透气。

唯以心相交,淡泊明志,友不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