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呀!
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警示、处罚文件,都是非常好的审计知识学习材料。
我们不仅可以从中一探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还能窥见那些行业老司机也常翻车的地方。
本期继续更新《跟着证监会学审计》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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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风险评估和控制测试
1、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未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具体评价哪些类型的收入、收入交易或认定导致舞弊风险。
2、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未按计划了解、评价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
02实质性程序
一、收入、预计负债、函证等审计不到位
1、未就部分收入确认获取关键审计证据,如未就子公司四川汇友电气有限公司2020年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恰当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等。
2、未汇总评价超过微小错报临界值的预计负债会计处理错误。
3、未对部分函证保持控制,未能恰当应对回函不符事项。
二、部分子公司商誉减值、固定资产减值等审计不到位
1、对北京运达华开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的商誉计算存在错误,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参数复核不到位等。
2、未就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03审计底稿编制
1、部分审计证据未留档。
2、部分审计底稿存在错漏或记录不充分。
声明
信息来源:四川监管局/有删减
由一墨财经公众号梳理并发布,如需转载请标明完整出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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