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四川金融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商银行成都分行及3家分支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因对相关信贷业务、票据业务、收费管理不审慎等,对浙商银行成都分行罚款210万元;对浙商银行成都锦江支行、成都天府新区支行、成都经开支行等3家分支机构罚款合计100万元。对肖杰予、赵国连、任强、漆鹏飞、陈欣等5人警告并处罚款合计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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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四川金融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商银行成都分行及3家分支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因对相关信贷业务、票据业务、收费管理不审慎等,对浙商银行成都分行罚款210万元;对浙商银行成都锦江支行、成都天府新区支行、成都经开支行等3家分支机构罚款合计100万元。对肖杰予、赵国连、任强、漆鹏飞、陈欣等5人警告并处罚款合计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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