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高速上电量耗尽
2人下来推车被撞身亡!
案例详情
近日,林某(化名)驾驶一辆新能源小轿车搭载2名乘客行驶至某高速公路时,因车辆电量耗尽停在慢车道。随后,林某与一名乘客下车推车过程中,被同方向行驶、由盛某(化名)驾驶的货车追尾碰撞,造成林某及乘客陈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在上高速公路前,驾驶员已告知乘客车辆电量不足,仅可行驶约80公里。乘客建议先充电再出发,但驾驶员未采纳。行驶过程中,车辆先后经过两个服务区,乘客多次提醒驾驶员进入服务区充电,驾驶员仍未理会,持续行驶且途中未停车补能。
行至距离第三个服务区约500米处时,车辆彻底失去动力,被迫停在高速公路慢车道。随后,驾驶员与一名乘客下车推车,仅前行约20米时,后方一辆大货车因视线受限,未能及时避让,发生追尾碰撞,导致事故发生。
对于该起事故可能涉及的法律纠纷,交广网记者咨询了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吕金艳。
「Lawyer's lecture」
{ 交广律师课堂 }
问
驾驶人林某明知电量不足的情况下坚持驾驶,最终造成了事故。对二人的死亡,应由哪一方承担责任?
司机作为车辆的控制者,负有保障自身及乘客安全的法定义务。其在明知车辆电量不足(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冒险驾驶,直接导致了车辆无法继续行驶,并最终引发乘客推车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司机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对乘客的死亡承担主要的、直接的侵权责任。
答
问
在司机死亡的情况下,乘客家属应问哪一方追责?
乘客在车辆电量不足时下车推车,是协助司机解决车辆故障的行为,其本身并无明显过错。推车行为本身并非导致其死亡的原因,而是车辆电量不足导致无法行驶这一前提下的衍生行为。因此,司机应对乘客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尽管司机本人已经死亡,但其因过错行为导致的侵权责任并未消灭。根据法律规定,其遗产继承人应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司机没有遗产或遗产不足以赔偿,则乘客家属的追偿权利将受到限制。
答
在此提醒大家
驾驶新能源车上高速
请提前做好准备!!
提醒大家,
开新能源车上高速请提前做好准备,
确保安全行驶哦~
综合: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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