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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7日 《西部法治报》第2版

宝鸡中院为23名农民工集中发放执行案款

12月22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宝鸡执行·暖冬护薪”专项执行行动案款发放仪式,向23名农民工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共计12.5万余元。

今年7月,程某某等23人因被执行人陕西某建筑工程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渭滨法院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查明该公司对某项目单位享有30万元到期债权。但由于涉事的建设、运营、养护等多家公司相互推诿,且未签订书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不清,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由于该案涉及多名劳动者切身利益,渭滨法院向宝鸡中院申请提级执行。宝鸡中院依据中央、省上治理欠薪冬季行动部署及相关规定,积极协调涉事企业的上级单位,通过释法说理、多次跨地域沟通,最终推动各方厘清权利义务、明确付款流程,全额结清了23名农民工的劳务费用。

据了解,该案顺利执行是宝鸡中院“宝鸡执行·暖冬护薪”专项执行行动的重要成果。宝鸡中院将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精准运用各类执行措施,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以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