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应急预交”通道截止时间的公告

根据《六安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举措》(六政办〔2025〕5号),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设置新老标准政策过渡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市民可自主选择按新老标准交存维修资金,2026年1月1日起,城区将启用新交存标准。

考虑到政策衔接的平稳顺畅以及安置房业主的实际需求,自2025年12月22日起,我中心开通了“应急预交、手续后补”的快速办理通道。鉴于政策过渡期即将结束,该快速通道将于2025年12月31日24时起停止接受新的“应急预交”申请。

对于已在12月31日前完成“应急预交”的业主,我中心将集中力量,按批次加紧办理相关手续。由于业务量较大,敬请广大业主耐心等待。手续完成后,中心将通过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通知您领取电子票据,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六安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来源:六安城管发布

编辑/刘婉儿 监制/兰天 终审/孙峰 朱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