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呈贡斗南做花卉生意的陈女士反映,和自己合作多年的鲜花供货商突然通知她,称其预存在公司里的货款用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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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说,自己和一家名叫“张良花卉”的公司合作近3年,期间一直和公司指定的一位普姓销售人员对接买花,以往都是将货款直接打到公司对公账户。2024年12月,这位销售员告诉陈女士,如果直接将款项打到他的个人账户上,价格可以有优惠,但是不能开发票。于是,陈女士预付了4万元,并获得了3200元的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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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陈女士也能正常下单订花、拿花,到了2025年12月15日,陈女士再次拿花时却被公司告知,她的预付款不能用了。于是陈女士立即联系了这位普姓销售员,可对方却表示自己把钱挪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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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尝试联系这位销售员,对方电话已经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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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遭遇同样情况商户还有很多,目前商户自建的维权群里就有32人,受损金额已经超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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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电话联系到张良花卉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公司并不允许销售直接收取客户费用,这属于该销售的个人行为。针对这一情况公司已经报警,相关当事人已被控制,目前公司正在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审查公司账目,公司也出具了一份公告给客户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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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万商天勤(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川云表示,结合花商提供的相关信息,他们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要求张良花卉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YNTV2都市条形码
编辑:丛 林
审核:李贵芳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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