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办了年卡没过多久门店就贴出“暂停营业”;美容院充值后再去消费时却发现经营者已经更换;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一学期费用后续却无法正常上课……
“先付款、后消费”本是便利交易的一种方式,但如果商家经营不规范,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就容易出现退款难、维权难的问题。
2025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施行,司法解释针对预付式消费纠纷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裁判规则,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面对预付式消费,不能只看优惠,也要评估风险。办卡时,这些风险点要特别留意,很多纠纷并不是等到“出事”才发生,而是在办卡、签约、付款时就埋下了隐患↓↓↓
01被大额优惠吸引冲动充值
面对明显高于正常水平的折扣,消费者更应保持理性,避免一次性支付过多预付款。
02被“限时”“限量”制造的紧迫感裹挟
在没有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和商家情况前仓促决定。
03口头承诺很多,书面约定很少
诸如“可退款”“可转让”“长期有效”等承诺,如果没有写进合同,后续维权就会更难。
04合同条款模糊甚至不合理
像“概不退款”“本店最终解释”“余额过期作废”等内容,都要重点留意。
05忽视商家经营情况
经营是否稳定、是否频繁变更主体、是否曾有行政处罚或经营异常记录,都会影响办卡风险。
遇到以下情形,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
01商家收款后停业、闭店,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经营者若存在恶意逃避退款或隐瞒经营情况等行为,还可能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依据:《解释》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三条)
02实际经营者和登记经营者不一致,相互推诿责任有的门店存在“借照经营”“挂名经营”等情况,允许他人借用其营业执照或者名义对外经营的主体,依法可能承担相应责任。(依据:《解释》第四条)
03“概不退款”“丢卡不补”等条款,这些条款有效吗?不一定。如果商家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合理地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等情形,依法可能被认定无效。(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解释》第九条)
04商家擅自迁址、转店,导致消费明显不便经营者擅自迁址经营,或者未经消费者同意转移合同义务,致使消费者继续接受服务明显不便的,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解除合同、退还相应款项。(依据:《解释》第十三条)
05签约后很快反悔,能否要求退款?消费者签约时尚未接受过该商家提供的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依法主张七日内退款。(依据:《解释》第十四条)
06商家不提供合同、消费记录,怎么办?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依法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
如果在纠纷处理中,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由其掌握的合同、消费记录等证据,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情况依法认定事实;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也应依法作出合理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解释》第八条、第二十五条)
准备办理预付卡、储值卡时不妨先做以下几件事↓↓↓
01先了解商家基本情况
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商家的登记信息、经营状态、行政处罚、异常经营记录等。对于经营情况不透明、变更频繁的商家,应提高警惕。
02尽量避免大额、长期预付
面对“充值越多越划算”的宣传,要综合考虑实际消费需求和商家经营稳定性。相较于大额长期卡,小额、短期、按次消费通常风险更可控。
03坚持签订书面合同
办卡、充值时要主动索要并保存合同文本,重点查看服务内容、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
04妥善留存付款和消费凭证
付款记录、发票、收据、合同、消费记录、聊天记录、宣传页面截图等,都可能成为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
05让口头承诺落到纸面上
对于“可以退”“可以转”“长期有效”“门店搬迁也能用”等承诺,应要求写入合同或形成书面确认,避免后续各执一词。
真遇到纠纷,可以这样做!
01直接找商家协商持凭证明确提出退款要求,全程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协商解决是最直接、成本最低的方式。
02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可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或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情况,请求有关部门依法协调处理。
03申请消协调解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调解组织寻求帮助,通过调解推动纠纷解决。
04诉诸法律协商、投诉、调解未果的,可以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主张退款、赔偿等权利。如经营者涉嫌诈骗、非法吸收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也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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