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根本不是喜欢他,只是被多巴胺骗了?”刷到这条研究,我脑子嗡的一下,手指直接僵在屏幕。

今晚七点半,实验室发完数据,我逃也似地钻进地铁。身边全是人,耳机里刚好播到《普通朋友》。我盯着对面玻璃里自己的瞳孔,越看越像45%放大那档。心跳砰砰,手心全是汗——可对面根本没人。我这才想起,早上在电梯里碰见新来的同事,白衬衫,身上那股洗衣粉的淡香,混着一点雨味。我当时胃里猛地一紧,没敢抬头,只记得他声音低低的,像有人在我耳道里敲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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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些“秒懂”的瞬间,全是身体在偷偷投票。瞳孔放大是为了多收集对方信息,镜像神经元让我学他撩头发,费洛蒙像小偷一样溜进鼻腔,直接按开关。连我“口干舌燥”都能对上号——唾液少了,大脑说:别咽口水了,先把注意力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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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究又说,这股劲儿只能撑6到18个月。我掰指头算,从第一次心动到今天,刚好第198天。再过15天,我身体里的“喜欢”就到期?这买卖也太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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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出备忘录,记满我们一起做的事:第一次下班去吃炸酱面,他加香菜我不加,结果他把香菜全挑到自己碗里;周末骑共享单车去河边,他把外套脱下来垫在长椅上;还有上周一起加班,他顺手把最后一颗薄荷糖塞我嘴里。这些细节不是靠多巴胺,是实打实的记忆。研究里那三条阶段,生理→价值→生活协同,原来我们已经悄悄走到第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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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明白,身体只是按了启动键,真正让车跑远的是两个人一起踩油门。新鲜感会过期,但共同经历不会。下次再闻到洗衣粉味,我可能不会再心跳120,但我知道,我会记得把香菜挑给他,也会带一件外套去河边。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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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不是被激素绑架,而是激素给了个入场券,后面还得自己买票看完整场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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