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威市生态环境局以办理案件为核心、以完善机制为支撑、以联动协同为保障,紧盯各项改革任务举措,加强协作,狠抓落实,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一是常态化开展线索筛查,确保应启尽启
制定印发《关于报送2025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的通知》,常态化开展案件线索筛查,定期组织各县区环委办与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水务、农业农村、林草等相关部门及时筛查案件线索,并对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反馈的线索清单进行核查,及时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上传工作进展、案件线索和已启动赔偿案件办理情况。
二是规范化推进案件办理,提升工作质效
全市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8件,其中26件已通过磋商结案。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畜禽养殖污染、非法占用草原等多个领域。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及工作机制要求,从启动、调查、赔偿磋商、签订协议、生态修复等方面,规范完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三是创新性探索修复模式,拓展履行路径
在办理甘肃塞笛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扬尘污染案中,针对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较小的实际情况,创新采用“劳务代偿”方式达成赔偿协议,为企业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提供了新路径。该案例是我市首例劳务代偿案件,对办理轻微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具有示范参考价值,体现了“谁破坏、谁修复”原则的灵活实践。
四是系统化强化能力建设,凝聚部门合力
结合省生态环境厅专项技术帮扶与调研指导,组织案件推进有困难的部门召开座谈会,围绕责任认定、损害范围划定等复杂难题,积极探索有效的解决路径,形成部门协同的良好态势。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纳入培训课程,面向各级生态环境管理干部、相关业务人员开展授课,系统讲解赔偿制度政策、案件办理流程及典型案例,切实提升各级各部门干部业务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在强化部门协同、提升专业能力、扩大公众参与上精准发力,着力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提供支持与保障。
供稿:贾红霞
审核:周登仁
编辑:赵良敏
校对:贾红霞
本文消息来源:武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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