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委托双方责任。图/IC photo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委托双方责任,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新规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食品行业常见的委托生产,俗称“贴牌代工”。一直以来,食品“贴牌代工”都处于舆论旋涡中,备受质疑甚至成为难以保证质量的代名词。现实中,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品牌方也往往把责任推给生产方,此举非但不能让人释怀,反而加剧了公众对食品代工模式不信任度。
新规对委托方和受托方(生产方)的责任划分、生产过程监督、产品标识、违法处罚等作出全面、细化的规定,这标志着食品委托生产监管进入更严格、更规范的新阶段。食品贴牌也得负总责,品牌方再也不能“甩锅”了。
其实,食品行业多选择代工,并非品牌方格外热衷贴牌,而是出于成本控制、发展需要、产业布局等方面考虑的必然之举。一般而言,食品,尤其是饮品等,重量较大、单价较低、保质期短,且包装易破损,一旦长途运输,成本无疑会很高,不利于其在全国铺货。
品牌方找到生产方,提供技术支持、产品配方,以及主要原料等,请其加工生产,不仅可以减少厂房和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也能集中精力从事设计、研发、销售,缩短生产周期。这也是社会化大生产、合理配置资源的有效途径。
以某零食知名品牌为例,依靠“代工模式”和电商渠道的飞速扩张,短短数年间,就从一家网店做到了休闲零食行业首个营收破百亿的龙头企业,效果不可谓不明显。
然而,成也贴牌,败也贴牌。且不说企业的快速扩张本身就暗含着品控的风险,而“贴牌代工”则因责任不清、监督缺失、约束松散、信息不对称等放大了安全风险。
近年来,该品牌屡发食品安全问题,过氧化值、霉菌超标,以及被吃出虫子、毛发、蛆虫等,产品质量堪忧,尽管品牌方并不认为这与“贴牌代工”有关,但也承认“上游供应商未能完全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要求进行生产”“质量控制制度和标准未得到严格执行”。
此次新规明确委托双方资质要求,细化了委托双方在资质查验、原料查验、标签标识、食品安全自查、检验留样、召回等方面的食品安全责任。从制度层面为双方套上了“笼头”,再也不能随意委托、恣意生产了。
而在责任划分上,新规特别强调,品牌方对委托生产食品的安全负总责,生产方对生产行为负责。二者不得通过合同等方式减轻或免除自身法定责任。这意味着,品牌方不能再当“甩手掌柜”,不能一出事就“甩锅”,必须深度介入并对生产全程负责。
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方面,新规也要求企业必须明明白白告诉公众,不能打哑谜。委托生产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在紧邻位置分别清晰标注委托方和生产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冠以“委托方/受托方”等字样。这也有助于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扩大规模与产品质量控制,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零和选择,而应该是携手并进的和谐关系。这中间的关键,就在于必须厘清责任,强化监管,全程可溯,明确罚则。唯其如此,才能真正推动食品代工行业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总之,食品安全没有“甩锅”空间。品牌方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既是新规明确的监管要求,更是食品代工行业行稳致远的必要前提。毕竟,品牌价值,从来不止于营销和包装,更体现在对每一份食品质量的坚守上。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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