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作家柏杨曾在一本书中提到一个观点——有那么一类人,窝里斗是天下闻名的。为什么会窝里斗?因为他们不仅不团结,而且还喜欢互相拆台。这也是他们的死穴,只要发现别人比自己好,第一反应不是学习,而是想方设法把他拉下来。
话很普通,但这样的一类人,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表面上与你把酒言欢,转过身却在暗处盘算得失,一旦发现你过得比他好,那点所谓的情分,立刻就成了他下手时最方便的掩护。
外示亲善,内藏鸩毒,其心可诛。
这是发生在12月25日晚,山西晋中的一则报道。
视频发布者称,家中放养的200只羊中,有120只被人投毒当场死亡,剩余80只母羊虽未死亡,却因中毒影响集体掉胎。
随后家人返回现场查看,发现地里被人埋下拌有毒药的玉米粒,上面用杂草和树叶刻意遮掩。
在这起恶性事件发生后不到一天,警方通过技术手段迅速锁定嫌疑人,即告破案,而投毒者并非陌生人,而是同村村民、受害者父亲多年一起喝酒的好友武某。
更加惊觫的是,事发当天,武某还曾主动到家中帮忙、安慰父母,甚至装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感叹谁会干这种缺德事。
如果不是警方介入,不是证据确凿,很难想象这样一张熟面孔,在暗处把毒下好,如此卑鄙阴险之心,昭然若揭!
受害者称,初步估算经济损失已达38.8万元,而这些羊,很多还是父亲向亲戚朋友借钱购入。
家中还要供养弟弟妹妹读书,为了不影响孩子学习,这场变故甚至一度被刻意隐瞒。
当然,这里面的动机存在一定的模糊性。
放羊地并非私人争议地块,附近也没有庄稼纠纷。
武某为何痛下杀手?
受害者只能推测,或许只是事发前与父亲发生过几句口角。
几句争执,换来的是一整个家庭的生计被摧毁。
事后,武某的儿子曾出面表示,投毒并非刻意针对,并愿意赔偿,但很快态度转变,至今未有任何实际赔付。
警方已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武某刑事拘留,检察院亦已批准逮捕。
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当地村干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清楚双方矛盾,认为事情闹大了不利于和谐。
对于村里这样的回应,胖胖则有另外的看法。
所谓和谐,如果建立在对事实的回避之上,对恶行的淡化之上,那它往往只是意味着对作恶者友好。
受害者当然不可能超然于伤痛之上。
上述提到,家中还要供养弟弟妹妹读书,父亲此前又是借钱买的羊,这样一场突如其来的打击,不只是经济上的重创,更是对一个家庭的彻底击穿。
在这种现实处境下,如果还要求当事人理性、克制、顾全大局、和谐,那本身就是一种对加害的变相纵容。
干脏活的人,也不能如此轻松地被遮蔽。
和谐也从来不是靠掩盖实现的,而是得建立在清晰的责任划分与明确的价值判断之上。
前段时间,胖胖分享过罗素的一句话:
乞丐并不会妒忌百万富翁,但是他肯定会妒忌收入更高的乞丐。
类似的话,叔本华也曾说过,人允许陌生人发迹,却难容忍身边人晋升。
这确确实实是社会上一种普遍存在的心理结构,越是处在相似的阶级属性,越容易彼此观望、彼此计较,也越容易在他人的略胜一筹中感受到刺痛。
我理解这样的心理,在某些社会语境之下,在某些长期被压抑、被比较、被评价的文化氛围中,人是会产生妒忌的。
当现实中无法获得内心足够的回馈与尊严时,情绪会寻找出口,心理会自行编织补偿机制。
所以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精神胜利法,便是基于这样的逻辑:
有些人开始在精神层面构建一种虚构的胜利,好像只要在心里把对方拉下来,自己就重新站回了平衡点。
可能现实中受挫,便在精神上自我安慰、自我拔高,以此抵御失败带来的羞辱,在精神上去满足一种虚构的报复。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某些人精神层面的自我修复,并不必然伤害他人,这其实没啥问题。
但是,一旦这样一种精神泄愤不再停留在想象层面,而是被转化为具体行为时,性质就发生了根本变化。
精心准备毒药,将其拌入玉米粒,再用杂草掩盖,放置在羊群必经之地……因为熟悉,才更清楚对方的生计依赖,也是因为熟悉,才更知道如何一击致命。
这也暴露出熟人文化中的一些问题所在:
当妒忌、怨恨、失衡的心理长期存在,却缺乏任何有效的疏导与约束时,它们最终会以怎样的方式爆发?
也许,在一些熟人社会中,规则往往是模糊的,边界往往是暧昧的。
很多冲突并不会被及时摆到台面上解决,而是被压进酒桌、闲谈和表面客套之中。
表面上风平浪静,底下却暗流涌动。
一旦某个触发点出现,积压的情绪便会以最极端的方式释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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