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71 岁的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居民赵先生反映,其参与当地廉租房建设相关工程后,有 184 万元工程款项迟迟未能追回,十年维权路让他身心俱疲,相关事宜亟待妥善处理。
工程合作背景:多方协作推进民生项目
2002 年前后,当地一处房产大厦建设项目面临用地与资金难题。赵先生通过协调资源,解决了项目用地问题,并牵头引入相关建筑企业垫资 3000 万元,助力该项目顺利落成。据介绍,当时相关负责单位曾承诺给予 2% 的招商引资奖励,后续未实际兑现。
在房产大厦施工期间,赵先生又参与推进当地廉租房阳光一村项目,该工程总投资超 3000 万元。为推进项目实施,赵先生协调征用 30 亩建设用地,并与陕西某建筑公司达成合作,由该公司提供相关资质,收取 1.5% 的管理费及养老统筹费用,赵先生负责具体施工组织相关工作。
为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双方约定设立三方共管专用银行账户,工程款支付需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随后,赵先生组织施工队伍、联系材料供应商,在前期垫资的情况下推进工程建设,该项目于 2005 年 11 月顺利交工。
款项争议浮现:部分款项未按约定结算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款结算环节出现分歧。据赵先生介绍,该项目总工程款为 2473 万元,其中部分款项的支付未按此前约定的三方共管流程执行,绕过了相关签字监督环节,导致其应得的 184 万元款项未能顺利结算。
为结清工程建设期间产生的材料款及民工工资,赵先生处置了个人名下部分资产。此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赵先生与相关方就款项争议展开了长期沟通协商。
司法判决与执行进展:判决生效后部分款项仍未追回
针对该纠纷,赵先生曾两度向法院提起诉讼。终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赵先生作为实际施工人,依法享有相应诉讼权利,判决相关责任单位向赵先生及相关方支付相应工程款,涉事建筑公司在欠付款范围内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然而,判决生效后,赵先生表示其主张的 184 万元款项仍未追回。他称,相关单位在款项处理过程中,存在款项性质界定不清晰、以多种理由拖延履行等情况,导致该部分款项的返还事宜迟迟未能落实。
维权十年的影响:当事人及家属面临多重压力
十年维权过程中,赵先生的身体状况受到影响,目前患有糖尿病及多种并发症。其家人也因长期承受相关压力,出现了健康问题,妻子需专人看护。据了解,一同参与该工程的相关工作人员阎某,已在纠纷处理期间离世。
如今,71 岁的赵先生仍在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但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赵先生表示,涉案的 184 万元涉及工程建设参与者的合理劳动报酬,希望相关单位能够核查工程资金往来细节,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推动款项返还事宜落实,保障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基于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及陈述整理,内容仅为客观呈现事件经过及合理诉求。相关事实细节以有权机关调查核实结果为准,若涉及相关方权益争议,建议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协商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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