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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初冬午后的风中带着些许寒意,上海市静安区某小区居委会活动室内却是一派热火朝天的场景。

“原物业预收了我一年的停车费,才半年就撤了”“当初说是预交三年停车费可以打八五折,反正都要停车我就交了,谁想到……”居民们你一言我一语,对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吴晓婕诉苦。

“大家不要着急,我们马上要在这里开庭审理一起小区业主的停车费退费案,有类似遭遇的可以来听听,然后到法官助理这里登记信息。”吴晓婕说。

原来,一周前,业主王先生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材料,他预交了一年的停车费,没想到半年后更换了物业公司,原物业却迟迟没有退费。案件的承办法官吴晓婕在系统中查询发现,此前已有一起同小区业主的停车费纠纷通过先行调解结案,而短短3天时间,人民法院又接连收到5起同小区居民起诉原物业的同类纠纷,但目前因缺少必要材料等原因还未正式立案。

“这不是一起孤立案件,得从源头摸清症结。”向庭领导汇报情况后,吴晓婕决定前往案涉小区了解情况。

“光是登记在册的,就有200多户居民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居委会负责人拿出了一本厚厚的登记册,对吴晓婕说,“因为预交停车费可以打折,不少居民预交了一年甚至三四年的费用,现在退费问题迟迟不解决,大家人心惶惶。”

这一信息让吴晓婕意识到:目前诉到人民法院来的案件仅是冰山一角,如果处理不好,可能演变成群体诉讼。

为了一次性化解批量纠纷,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启动“巡回审判+综治中心”一站式解纷机制,将案件上报区综治中心。区综治中心随即协调街道司法所、城管部门会同人民法院共同排查潜在同类案件。同时人民法院决定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案,以点带面平行化解其余在诉纠纷,并在巡回审判法庭外设置登记点,帮助居民登记退费诉求,后续综治中心将协调各部门同步跟进、推动原物业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用“一次上门”解决群众“一串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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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十几位业主挤在活动室里,有的手里还攥着皱巴巴的停车费缴费凭证,目光齐刷刷地投向审判席。

庭审中,法官条理清晰地核对证据、询问事实。经过半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在法官的主持下,原物业与王先生达成调解协议,同意扣除王先生应缴纳的物业费后,于次日退还剩余停车费3000余元。同时与此前已提交诉讼材料的业主签订退款协议,承诺7日内全额退款。

“我相信人民法院,既然签了协议,我就不起诉了。”业主陈老伯当场撤回起诉。

而巡回审判法庭外的登记点同样是一片热闹的景象,不少居民得知人民法院来小区开庭,陆续前来咨询登记。“登记后多久能有结果?”“如果还是不退费怎么办?”大家纷纷问道。

“我们会督促原物业退费,如果还是不退,大家可以来人民法院起诉。”法官助理为群众一一细致解答。针对此前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中,有部分业主未能提交符合要求的起诉状的情况,法官助理还将带来的物业服务合同要素式起诉状分发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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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心里有底了,人民法院真的是为老百姓办实事。”业主刘阿姨忍不住竖起大拇指称赞。

“没想到人民法院把庭审搬到小区里,不仅我的问题当庭解决,邻居们类似的纠纷也跟着有了着落!”午后的阳光透过居委会活动室的玻璃窗,洒在业主王先生的脸上,他握着刚签好的调解协议,语气里满是激动。

目前,静安区人民法院以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核心,开展巡回审判,构建“司法融入、多方协同、源头化解、全域覆盖”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格局。依托辖区14个街镇及1个园区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43场,邀请1000余人旁听庭审。针对辖区频发纠纷,创新“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通过选取个案示范调解、明确裁判规则,指导综治中心进行批量化调解,以个案办理推动一类纠纷系统性化解,探索超大城市基层治理的“静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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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

文字:范婷婷

责任编辑:郭燕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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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浦江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