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核心变化直指“年龄豁免”痛点。

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若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将不再享受绝对免拘待遇,照样会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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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没人该为他人的年龄特权买单,法律的公平正义,就该让犯错者无论老少都付出相应代价。

大家平时刷新闻,总能看到让人窝火的事儿,如黑龙江佳木斯的16岁女生,大冬天被同学骗到公园,在零下十几度的寒风中被扒掉上衣殴打侮辱,还被传到网上,女生不仅浑身是伤,还被诊断出焦虑抑郁状态,只能住进精神疾病医院,可7名施暴者因为都是未成年人,即便被处以行政拘留,也没能实际执行,至今没一句道歉、一分赔偿 。

陕西还有个14岁少年更离谱,半年时间里接连犯了四次事,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盗窃样样来,警方抓了又放,只因他没到法定执行拘留的年龄,这孩子反倒觉得有了“护身符”,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 。

老年人这边也不省心,湖北有位七旬老汉,明知道罂粟是违禁品,还偷偷种了上千株,被警方发现时一脸无所谓,以前碰到这种情况,只要年满70岁就只能放行,让不少人觉得“坏人变老了就没辙” 。

这些事儿之所以让人愤怒,就是因为旧法里“原则上不执行拘留”的规定,被一些人当成了作恶的“免罪金牌”。

而新法恰恰堵上了这个漏洞,不是要一刀切惩罚所有特殊群体,而是精准打击那些情节恶劣、屡教不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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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至16岁初次轻微违法、70岁以上老人非故意轻微违法,依然能享受宽容对待 。

执行时也会兼顾实际,比如老年人会先做身体评估,未成年人除了拘留,还会配合矫治教育,既不纵容恶行,也保留了法律的温度 。

新法的出台让不少人拍手称快,觉得终于能治一治“熊孩子”和“坏老人”的嚣张气焰。

但争议也随之而来: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拘留会不会留下心理阴影?70岁以上老人身体条件各异,如何精准把握拘留的执行尺度?惩戒之外,怎样的配套措施才能让特殊群体真正认错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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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新法这样的“精准打击”是否合理?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者,该优先惩戒还是优先教育?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