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不仅是日常通行的路
更是危急时刻的“生命通道”
在楼道堆积杂物
看似是图方便的小事
可一旦火灾来临
这些杂物将变成“助燃剂”
将“生命通道”变成“夺命通道”
2025年12月9日21时28分
黄浦区陆家浜路一住宅小区内
一处楼道放置的纸箱着火
幸好发现及时
居民立即进行处置
阻止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消防员到场后
居民已经将初起火灾扑灭
在家中、楼道堆放杂物看似无伤大雅
但当意外来临
不仅容易引发火灾
加速火势的蔓延
还会影响自救逃生及灭火救援
案例警示
2024年6月14日,山东菏泽一小区突发火灾,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起火地点为该小区一楼顶,因一名老人在楼道堆放捡拾来的纸箱子、废品,加上高温,堆放的杂物在高温下发生自燃,导致此次火灾,事故已经造成两名物业人员不幸遇难。
2024年4月7日,安徽合肥肥东县撮镇中心街一民房一楼楼道杂物间起火。经初步查明,着火物为一楼楼道杂物,造成1人死亡,11人受伤。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房主及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住宅内的楼梯、疏散通道等
不仅是住户行走进出的道路
也是我们大家的“生命路”
且堵塞疏散通道行为
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打通”生命通道
事故频频发生也警示着我们
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很重要!
每一次的疏忽大意
都会在我们的身边埋下安全隐患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从你我做起不给火灾隐患留可乘之机
“清零”楼道堆物,“打通”生命通道!
供稿:盛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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