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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不仅是日常通行的路

更是危急时刻的“生命通道”

在楼道堆积杂物

看似是图方便的小事

可一旦火灾来临

这些杂物将变成“助燃剂”

将“生命通道”变成“夺命通道”

2025年12月9日21时28分

黄浦区陆家浜路一住宅小区内

一处楼道放置的纸箱着火

幸好发现及时

居民立即进行处置

阻止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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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到场后

居民已经将初起火灾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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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中、楼道堆放杂物看似无伤大雅

但当意外来临

不仅容易引发火灾

加速火势的蔓延

还会影响自救逃生及灭火救援

案例警示

2024年6月14日,山东菏泽一小区突发火灾,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起火地点为该小区一楼顶,因一名老人在楼道堆放捡拾来的纸箱子、废品,加上高温,堆放的杂物在高温下发生自燃,导致此次火灾,事故已经造成两名物业人员不幸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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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7日,安徽合肥肥东县撮镇中心街一民房一楼楼道杂物间起火。经初步查明,着火物为一楼楼道杂物,造成1人死亡,11人受伤。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房主及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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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内的楼梯、疏散通道等

不仅是住户行走进出的道路

也是我们大家的“生命路”

且堵塞疏散通道行为

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打通”生命通道

事故频频发生也警示着我们

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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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的疏忽大意

都会在我们的身边埋下安全隐患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从你我做起不给火灾隐患留可乘之机

“清零”楼道堆物,“打通”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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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盛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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