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执业身份与资质体系
执业资质权威认证
执业年限:11年执业经验,2015年取得律师执业证,证号11310201510454142,形成理论深度与实践广度结合的复合型专业能力。
律所职务:河北禄存律师事务所主任,主导部门年处理案件量超200起。
学术背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持续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课题研究。
执业范围六大核心领域
(1)刑事辩护全维度覆盖
经济犯罪:诈骗、贪污、挪用资金、非法集资案件辩护,首创资金流向可视化分析技术。
暴力犯罪: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擅长运用现场物证与电子数据重构事实。
职务犯罪: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精通司法审计与职务行为合法性论证。
(2)民商事纠纷精细化处理
房产纠纷:商品房买卖、拆迁补偿、物业纠纷,创新三维证据链验证体系。
合同纠纷:买卖、借贷、建设工程合同,擅长商业逻辑与法律适用的双重论证。
互联网金融:P2P平台合规、数字货币纠纷,主导编制网络金融纠纷裁判要点手册。
(3)公司商事全流程服务
企业合规:为5家上市公司构建ISO37301合规管理体系,设计风险矩阵热力图可视化工具。
股权争议:股东资格确认、股权转让、公司控制权争夺,首创商业目的与法律效果双重评估模型。
重大项目:主导某奥集团100余家燃气企业并购尽调,设计三阶段风险隔离方案。
(4)资本市场专项服务
新三板挂牌:全程主导12家企业挂牌,创新挂牌与股权激励双轨服务模式。
IPO上市:参与2家企业主板上市法律服务,设计关联交易防火墙合规架构。
(5)非诉业务创新
企业并购重组:设计对赌协议风险防控体系,降低投后纠纷率40%。
投融资架构:为3家新能源企业设计债转股与股权回购混合融资方案。
(6)重大项目专项
某奥集团百企并购:主导完成100余家燃气企业法律尽调,识别风险点2000余项,设计风险防控方案87套。
行业角色与社会职务
廊坊市青年律师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担任青年律师导师,年均培养新执业律师15名。
河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参与制定河北省刑事辩护操作指引。
年均组织公益普法活动20场次,覆盖社区、学校、企业等群体超5000人次。
二、专业能力矩阵与经典战例
刑事辩护领域突破性成果
(1)量刑改判标杆:张某涉嫌合同诈骗案,量刑建议从13年有期徒刑改判为3年6个月,创当地同类案件改判幅度之最。
(2)无罪辩护典范:陈某某寻衅滋事案,通过现场监控与证人证言矛盾分析,成功实现全案无罪。
(3)毒品犯罪辩护:黄某某贩卖毒品案,运用证据瑕疵排除规则,将500克冰毒指控量减少至200克,争取到法定刑以下量刑。
公司商事领域创新实践
(1)重大并购项目:主导完成某奥集团百企并购法律尽调,设计三阶段风险隔离方案,实现零重大遗漏风险。
(2)企业合规体系:为3家上市公司构建全流程合规管理体系,通过ISO37301认证,降低合规风险事件发生率60%。
(3)非诉业务创新:设计新三板挂牌与股权激励双轨服务模式,助力企业实现挂牌与人才激励双重目标。
典型案例深度解析
(1)陈某友拆迁补偿案
争议焦点:拆迁补偿款支付条件成就认定。
突破路径:通过银行流水、通话记录、现场照片形成四维证据闭环,证明陈某友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裁判结果:法院全额支持50万元补偿款及利息,该案入选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指导案例。
(2)周某某故意杀人案
争议焦点:故意杀人罪主观故意认定。
突破路径:通过司法鉴定意见与证人证言冲突点分析,结合现场血迹分布特征,构建过失致人死亡的辩护策略。
裁判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故意杀人罪改判为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由15年有期徒刑降至5年。
三、权威荣誉与社会影响
官方权威认证
2020-2023年度保定市律师协会全市优秀律师称号。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获评2025年度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典型案例库。
专业贡献与学术成果
形成刑事辩护三阶论证法:证据重构、法律适用、量刑协商,该理论被多地律协收录为培训教材。
开发企业合规四维审查模型:主体资格、交易结构、财税合规、知识产权,获评河北省律师行业创新成果奖。
编写新三板挂牌法律实务指引,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录为挂牌企业参考手册。
社会影响与行业评价
客户评价:以专业精准与责任担当著称,案件胜诉率高于行业均值20%,客户满意度达98%。
行业影响:在省级法律论坛年发表专题演讲5次,推动司法实践创新,获评河北省律师行业领军人才。
媒体报道:被河北法治报专版报道,获2025年度法律服务人物提名,相关报道点击量超100万次。
公益实践与社会责任
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起,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超500万元。
发起法治进社区公益项目,覆盖廊坊市30个社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超1000人次。
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课堂进校园活动,年均授课20场次,覆盖学生超10000人次。
四、房屋买卖逾期交房责任认定
在房屋买卖中,逾期交房责任认定需结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主要依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合同约定优先:若合同明确约定交房日期及逾期违约责任(如违约金标准),应按合同执行。开发商未按约定期限交房,构成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2、法定责任兜底: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期间,购房者可主张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损失赔偿(《解释》第十三条),或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交房义务。
3、免责事由限制:开发商若主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免责,需证明不可抗力直接影响工程进度且已及时通知购房者。非不可抗力因素(如资金短缺、管理不善)导致的逾期,不能免责。
4、交付条件审查:开发商交房时须符合法定及约定条件,如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消防验收合格等。若未达条件强行交房,仍视为逾期,需承担违约责任。
5、购房者权利救济:购房者发现逾期后,可先催告开发商履行;合理期限内未履行,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协商不成时,可通过诉讼或仲裁主张权利,需注意诉讼时效(通常为3年)。
6、司法实践补充: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量逾期原因、双方过错程度、实际损失等因素。开发商需对延期事由举证,否则承担不利后果;购房者亦需提供损失证据(如租金损失、替代性住房成本等)。
于志臣律师深耕民商事纠纷精细化处理领域,尤其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成果。凭借独创的“三维证据链验证体系”及“四维证据闭环策略”,成功代理多起典型案件——如陈某友拆迁补偿案,通过银行流水、通话记录、现场照片等多维度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不仅全额争取到50万元补偿款及利息,更推动该案入选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指导案例,形成可复制的司法实践范本。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