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本来应该早一点写出来,由于下午一直有事,拖到了现在:一家长在“护学岗”志愿执勤时晕倒后死亡。

护学岗这个东西,我已经写过多次,但出现家长站岗晕倒后死亡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

为什么要再写?老答案了,即便“护学岗”这个岗位存在意义,现在的做法也完全只是形式上的,是无意义的。我就问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万一在校门口,遇到持械伤害、恶性冲撞、突发暴力事件,一个普通家长能“护”什么?

他连自己能不能“护”得住,都是一个问题,你还要指望他或者她,去保护那么多的孩子,这是人脑子能想出来的应对之策?

这就好比让没学过游泳的人去当救生员,岸上还给他发个红袖章,然后指望他在浪里救人——看着很忙,其实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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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护学岗,新闻报道也不止一次提过它的模式了:就是家长们穿着制服带着袖章,在校门口站着,尤其是放学的时候,人流量大。

看上去,作用更小了不是?

家长,就是普通人,在这个“护学岗”上,一没有装备,二没有指挥权,三也没有受过训练不知道什么具体明确的避险流程。

说白了,这个岗位更像“人形路障”:既不能拦车,也不能报警,只能站在那里,给人一种“好像有人在管”的心理安慰。

纸甲难挡真刀冷,空旗偏要作先锋。既不能防,也不能救,只能成为风险暴露者。

胆小一点的,看到危险,自己就先跑了。你也不能怪他,这人之常情啊,他没理由为了救别人家的孩子去牺牲自己,他只是一个普通家长,他有自己应该照顾和赡养的人。这种情况下,如果学生因此出事,谁担责?家长、还是学校?

责任根本说不清的时候,有人就有机会开始浑水摸鱼,撇清干系了。

甚至我退一万步来说,正好遇到一个“奉献精神饱满”的家长,一往无前的冲了上去。可从一个普通人的视角出发,那名家长自身的安全难道不重要吗?

事实上,我国法律只要求“力所能及的救助”。可所谓护学岗呢?它的设计是默认家长“应当在场、应当介入”。

这都已经互相矛盾了。

况且,法律应做好兜底,这种情况下,家长如果出事了,学校是否担责?法律中没写,我们也不知道。这段“真空”就很扯。

比如上面这位在护学岗上突然发病晕倒死亡的家长,年仅45岁,孩子读三年级……你告诉我,这小孩以后怎么办?这个家庭以后怎么办?答案是: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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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有就是老生常谈的元素:家长们要上班挣钱养孩子,还要跑来给你学校站岗,这合理吗。至于“志愿”两个字,就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里面都是点什么成色,还需要说?“一边轮岗,一边自愿”,自己听听可不可笑。

回到核心,“护学岗”是不是完全没意义?

并不是,欧美那些发达国家也有这玩意儿,维持交通秩序、校园周边安全以及陌生人、社会人士对孩子可能造成的风险等等,但这些事情本质上属于公共安全事务,而不是教育事务,更不是家庭义务。

简而言之,一个公共安全问题,为什么要通过“家长轮值”来解决?

因此,欧美那些国家虽然也这么搞,可他们不叫“护学岗”,而叫做“校外志愿者”。和家长之间是没关系的,且是明确自愿、有培训和保险,以及免责条款的志愿者组成,他们不承担执法或安全核心职责,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真正保护学生的,依旧是学校和警力。

可我们现在看到的大部分“家长护学岗”呢?责任模糊就不说了,这个自愿基本是做不到,风险还由个人兜底。

这就是我想说得一点想法,如果真有要搞一个“护学岗”来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的心,那么,学校首当其冲,需要拿出那个预算。

不出真银买平安,却教凡人挡风寒。

既不想花钱,又想要名声,于是隐性征用家长时间,赢不来尊重,只能得到口水和唾弃。

最后说一点,各地政策不断利好生多胎,有些地方为了鼓励生三胎更是花样层出不穷。你就看看这种护学岗,怎么生?你要生三个,那点时间,站岗都站不过来。

别说普通人没有责任感,也别扯他们不愿意付出,因为他们本就站在一个不该站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