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之有。

有的人认为虚抵进项税额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理由就是抵扣行为就是一种国家将税款退给纳税人的行为。国家将税款退给纳税人了,纳税人不就是将国家所有的钱骗回来了吗?不就是存量减少了吗?因此虚抵就是骗税了。这个观点我认为是不成立的。

抵扣行为在法律上还有一个名字叫抵销,抵消行为不是一种履行税收债务的行为,抵消行为是一种替代债务履行的行为,所以有抵消就是为了不履行税收债务,是为了简化税收债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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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可以这么理解?增值税实体法律关系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宗旨有如下情形:

·履行就是交税的意思,免除国家不收的意思。

·还有一种就是抵消,抵消是什么意思?抵消就是a欠b100万,b欠a60万,a还40万就行了,这60万就是抵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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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销是不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是,因为履行债务在民法上跟抵销行为是平行关系的,也就是说抵销不是履行的一部分之一,不是一种履行税收债务的行为。既然不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的,那么就不是退税,既然不是退税的就不可能将钱从国家的口袋里面掏出来。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