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发射软质水弹、接触即碎的玩具,为何会让两位玩具店主身陷囹圄近九个月?甘肃武威“玩具店主买卖枪支案”历经两年多的司法拉锯,最终以检察院撤诉、作出不起诉决定告终,但随着当事人提交国家赔偿申请,关于枪支认定标准、司法裁量边界的讨论再次引发热议。
据2025年12月30日的报道称,2023年3月,武威警方在聂鹏立经营的玩具店内查获98支疑似枪支,经鉴定,其中10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枪口比动能介于1.810至2.464J/cm²之间,超过1.8J/cm²的枪支认定标准,被依法认定为枪支。这一鉴定结果成为案件的关键转折点——当年10月,凉州区检察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对聂鹏立及其帮忙的“挑担”刘新提起公诉。同年12月,凉州区法院审理认为,两人主观上以仿真枪认知进行买卖,涉案物品发射水弹致伤力小,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据“两高”相关批复予以从宽处理,一审判决聂鹏立“判三缓四”、刘新“判二缓三”,同时追缴刘新涉案赃款6660元。
但这场司法审判并未就此落幕。聂鹏立与刘新始终认为,自己售卖的是符合行业标准的弹射模型,而非具有致命杀伤力的枪支,一审判决与公众常识存在鸿沟。2025年3月,武威中院以“原判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重审过程中,凉州区检察院发现,侦查机关未能补充证明两人“明知是枪支而售卖”的主观故意证据,且涉案枪支是否易于改制提升致伤力也无法鉴定,最终于10月30日撤回起诉,11月26日获法院准许。12月26日,检察院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明确该案不符合重新起诉条件。
从2023年3月11日被刑事拘留,到当年12月15日取保候审,聂鹏立与刘新共计被羁押279天。这段经历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沉重打击:作为家庭顶梁柱,两人收入完全中断,为打官司前后花费超四十万元,全家背上巨额债务;此外,曾在玩具店帮忙的聂鹏立妻子许某等5人也曾被刑拘,虽未被批捕,但也饱受案件牵连。2025年12月30日,两人一同前往凉州区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每份申请金额均为26.5万余元,其中包括按2024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475.52元计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132670.08元,以及同等金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出具书面道歉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不过,当天负责处理国家赔偿的工作人员不在,两人被告知需12月31日再来。
案件的每一个进展都牵动着公众神经,网友们围绕案件核心争议展开了理性讨论。有网友从公共安全角度出发表示:“枪支管控是底线,只要达到鉴定标准就该认定为枪支,非法买卖必然要承担责任,不能以‘不知道是枪支’为由逃避处罚,法律的红线不能逾越。”但更多网友聚焦于鉴定标准与公众认知的脱节:“1.8J/cm²的标准太严苛了,这些水弹枪本质是玩具,发射的水弹一碰就碎,根本达不到致人伤亡的程度,和真枪的杀伤力完全不在一个量级,这样的标准是否该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针对主观故意的认定,不少网友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司法审判应该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店主一直以为卖的是仿真玩具,侦查机关也没能证明他们明知是枪支,这种情况下定罪确实牵强。如果法律标准普通人都无法知晓,又怎么能要求大家遵守呢?”还有网友结合类似案件发表看法:“之前也有过仿真枪涉刑的案子,有的量刑很重,有的却只是收缴玩具,同类案件判决差异大,说明在这类案件的处理上,确实需要更明确的裁量标准,避免机械执法。”
对于两人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网友们也看法不一。支持方认为:“被错误羁押近九个月,名誉受损、家庭受困,申请赔偿合情合理,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对他们所受痛苦的弥补,这体现了国家赔偿的权利救济功能。”反对方则表示:“虽然最终不起诉,但他们确实售卖了达到标准的‘枪支’,只是证据不足无法定罪,全额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合理,还需要进一步考量。”此外,还有网友关注到案件背后的行业困境:“很多玩具店主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卖的产品会触犯刑法,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普法宣传,明确玩具与枪支的界定标准,让小商户们能安心经营。”
这场围绕水弹枪的司法争议,本质上是法律标准与公众认知、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问题。1.8J/cm²的枪支认定标准制定于十余年前,面对如今市场上种类繁多的弹射玩具,是否需要结合实际致伤力、产品定位进行动态调整,值得深思。“两高”早已在相关批复中明确,此类案件应综合考量涉案物品致伤力、行为人主观认知等因素,避免唯数量论、机械执法,这一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更应得到充分落实。
国家赔偿申请的提交,既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举措,也是对司法公正的一次检验。无论最终赔偿结果如何,这场案件都为司法实践敲响了警钟:枪支管控的底线必须坚守,但法律的适用也应贴近生活实际,让普通人能够清晰知晓行为边界。唯有兼顾法理与情理,才能既守住公共安全,又避免无辜者蒙冤,真正实现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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