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河北法制报)

□ 冯彩云

“现在消防设施配备得样样齐全,我们充电时心里踏实多了!”近日,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对充电站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正在使用充电桩的车主李先生面对干警的询问由衷地感慨道。

2025年5月以来,武安市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主动对辖区内电动汽车充电站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充电站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与管理漏洞:部分充电桩未按规定张贴“充电时禁止人员停留车内”的安全警示标识;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缺乏必要的灭火器与消防砂坑;充电车位未安装防撞杆或地面限位器等防护设施,存在安全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武安市检察院依法进行研判,2025年7月,分别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相关乡镇政府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运营单位全面整改,按要求配齐消防与防撞设施、张贴安全警示、公示收费标准并完成充电桩强制检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经营行为。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组织开展专项整改。经统计:累计张贴安全警示标识614个,配备灭火器794个,新建消防砂坑112座,加装防撞柱、车挡等防护设施259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