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工人注意了!2026年1月1日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正式上调,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基础工资底线都有了新变化,直接关系到低收入劳动者的口袋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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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s://www.jiangsu.gov.cn/art/2025/12/30/art_60095_11702518.html

12月29日,江苏省人社厅正式发布通知,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这次调整覆盖全省所有地区,分三类区域设定新标准。其中,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现行的2490元涨到2660元,二类地区从2260元调整为2430元,三类地区则从2010元提高到218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同步上调,一类地区从24元/小时涨到25元,二类地区从22元调整为23元,三类地区从20元提高至21元。

这次调整的适用范围很广,不管是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是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只要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都得按这个新标准执行。就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也不能例外。另外要提醒的是,企业给顶岗实习学生、勤工助学学生发的报酬,得按小时算,而且不能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能让学生白干活。

这里有个关键信息大家要记牢:有些收入是不算在最低工资里的,企业得另外支付。比如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这些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还有劳动者按最低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这些都不能从最低工资里抵扣。简单说,就算是按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企业也得把这些额外的钱单独算给员工。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按新标准执行,或者有克扣最低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完全可以维权。既能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也能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要是对结果不满意,还能提起诉讼。想了解更详细的政策解读,也可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

这次最低工资标准的适度上调,是落实相关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不仅能筑牢低收入群体的民生保障底线,让大家的基本生活更有底气,也能跟着经济发展的步伐共享成果,为促进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提醒各位劳动者多留意自己的工资条,企业也得提前做好薪酬调整准备,确保新标准从明年1月1日起顺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