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在12月31日通过其官方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证e互动”表示,公司相关L3车型的准入申报工作已在推进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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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L3级自动驾驶属于“有条件自动驾驶”。在此级别下,车辆系统可在特定的设计运行条件下完全接管动态驾驶任务,允许驾驶员脱手,但仍要求驾驶员保持警觉并随时准备接管。

此次上汽集团的表态,是在国内自动驾驶产业政策取得关键进展的背景下作出的。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附条件许可了长安牌和极狐牌两款L3级自动驾驶车型产品,标志着我国自动驾驶汽车产业正从“技术验证”加速迈向“量产应用”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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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观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