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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鉤沈君关注到《亚洲周刊》11月26日转发奔流新闻的一篇报道,题为《男子实名举报徐州中院执行不力致其损失上千万元 法院回应》。

蹊跷的是,鉤沈君在多个网络媒体平台均未检索到该报道,仅在必应等个别搜索引擎检索到两个精准匹配结果——一个显示为奔流新闻官网信息,一个是腾讯新闻网站信息,但点击打开后均显示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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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应等个别搜索引擎检索结果截图

以下是《亚洲周刊》援引奔流新闻报道全文:

近日,江苏徐州的刘先生实名举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执行不力,导致自己损失上千万元。11月26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徐州中院”)工作人员回应奔流新闻记者称,之前收到过该举报人反映的相关问题并进行过处理。

刘先生告诉奔流新闻记者,2012年,徐州中院判令内蒙古一公司返还他六百多万元款项和利息,后因该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自己于2013年4月15日向徐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直到2016年5月自己才在法院查到一份民事裁定书,其中写明经申请人书面同意,徐州中院终结执行。

对于该裁定书,刘先生称自己“完全不知情”,咨询执行法官黄某,其表示裁定书系“领导示意所为”。

刘先生发现相关问题后,分别于2016年6月4日、8日向徐州中院执行局快递“继续执行申请书”,但2016年9月,徐州中院才派员前往内蒙古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但此时对方公司已转移财产。

然而在此前执行期间,该公司的银行账号流水显示,公司收入总计九千余万元,资金规模远超本案判决确定的债务金额,具备履行能力。

刘先生认为,自己上千万元的财产没法执行,完全是由徐州中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造成的,且损失已无法挽回。他希望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执行法官的渎职犯罪责任。

刘先生告诉奔流新闻记者:“截至目前,欠款已累计达1200万元左右,我们已将相关案件反映至最高法,同时也正在申请国家赔偿。”

11月26日,奔流新闻记者就此事采访徐州中院时,工作人员称此前收到过该举报人反映的相关问题并进行过处理。对于此次举报,仍需视情况按程序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首席记者 张鹏翔 实习生 吕仁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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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周刊》援引奔流新闻报道截图

来源:江海通报App(通报号“鉤沈”综合必应等搜索引擎、《亚洲周刊》援引奔流新闻报道等)

责编:通小宝

校对:东方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