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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工服、不出示证件,四五个人大中午入户测温,带的记录仪上竟还印着警徽。”近日,山西太原晋源区太药A区住户向媒体投诉。这位市民说,他向警方反映该问题未获重视。
眼下北方地区处于寒冬,供热无疑是民生问题。据上述市民反映,其室温常年低于18℃。这有可能不符合《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的“居民热用户室温应当保持在18±2℃”。而热力公司入户测温人员的仪容和操作,更让人费解和生气。
按理说,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应身着统一工服,佩戴公司统一证件,脚穿鞋套,以体现服务的规范性和职业性。然而,相关人员一样都没有做到。而且只在太阳直射时段上门,专测阳面房间,测出20多度后便要求签字确认,对阴面低温区域避而不谈。
也就是说,其选择性测温,也不符合常识。这种仪容和操作,给人的直观感觉不是“正规军”,倒像是草台班子。而这种草台班子,却佩戴着印有警徽的记录仪,究竟是用来威慑供热用户,还是缺乏法律常识随意使用,是一个值得追问的严肃问题。
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规定,“警徽为人民警察专用标志,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持有、使用、制造、仿造、伪造和买卖”。这说明当地热力公司工作人员无权使用警徽。这又一次印证了其是缺乏法律常识的草台班子。
热力公司作为现代企业,本应该通过健全的企业制度,对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统一规范,既是展示企业形象,也是对供热用户的尊重。然而,实际呈现的情况却恰恰相反,其上门服务人员没有展现出应有的职业性、规范性,折射出企业管理混乱。
还令人意外的是,当地派出所面对“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入户测温时,佩戴印有警徽的记录仪是否合规”这个问题时,竟然以“不是警用器械”为由,为热力公司辩护。其执法专业性也令人怀疑,且纵容热力公司人员随意使用警徽,也潜藏某些问题。
因为热力公司使用印有警徽的记录仪,似乎给入户测温赋予一种特殊意义,不再是单纯的入户测温服务,或许还带有威慑的意味。因为入户测温大多是解决供热纠纷的,热力公司人员使用带有警徽的记录仪,不排除是在暗示供热用户:不要太较真。
虽然现实中不存在“警热协同”,但热力公司人员使用“警徽记录仪”,或是在传递这种信号。即便根本没有这样的考虑,也给人一种不舒服、不规范的感觉。所以,无论上述市民还是媒体记者,都将关注重点放在“警徽记录仪”上,这说明问题。
令人欣慰的是,当地派出所民警在记者依法提醒之后,表示“明白了”,并承诺会联系热力公司约谈相关负责人。这有望摘除热力公司记录仪上的警徽。当地其他使用记录仪的企业,是否也存在类似违规使用警徽的问题,也要进行摸底和依法纠正。
最后要回归到市民室内温度不达标这个问题。首先,要对市民每个房间室温进行分别测量和记录,并且要满足“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一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其次,找到原因后要精准解决居民室温不达标问题。另外,计算室温不达标时间并补偿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