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一则带着浓重江西口音的短视频在社交平台引发广泛讨论。
画面中,一位穿着朴素的农村大叔手持多份盖有红章的法律文件,面色憔悴地对着镜头倾诉:
“我真是闫学晶老师的忠实粉丝,就是在账号上发了她的视频,没赚过一分钱,怎么就被起诉要赔20万呢?”
大叔在视频中称,自己来自江西农村,是低保户且身处单亲家庭,家里一大家人的生计全靠他支撑。
他表示,自己只是出于对闫学晶的喜爱,在个人娱乐账号上转发了相关作品,既没有通过这些视频获利,也没有发布过任何负面言论,从未想过会被偶像告上法庭。“一开始说要赔20万,我吓得好几晚睡不着觉,后来法院判了2万,可这2万块对我来说,已经是拿不出的天文数字了。”
视频里,大叔的声音带着难以掩饰的哽咽,他提到,事情发生后,自己已经公开道歉并提交了致歉信,但仍未能按时缴清赔偿款,如今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被限制高消费,连高铁都无法乘坐,日常出行和生计都受到了不小影响。
他曾多次联系闫学晶的律师,希望对方能撤掉执行,但未能得到同意,无奈之下才选择通过网上喊话的方式寻求解决。
这段视频一经发布,很快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心疼大叔的处境:“低保户本来就困难,2万块可能是全家几年的积蓄,闫学晶作为公众人物,是不是可以网开一面?”也有网友联想到此前的相关话题,留言调侃:“之前听说年开支有缺口,难道是差这20万凑数?”但随着大叔晒出的法律文件细节被网友放大,事情的走向逐渐出现反转。
从大叔公开的法律文件显示,其被起诉的核心原因是“未经闫学晶本人授权,擅自搬运含有其肖像的视频,并用于商业用途”。
虽然大叔反复强调自己“没有获利”,但从法律层面来看,商业使用并非仅指直接赚取收益,包括利用明星肖像吸引流量、关联带货等行为,均可能被认定为商业使用,具体需以法院判决为准。这一细节也得到了不少理性网友的认可:“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是底线,不管对方是不是明星,没授权就用于商业相关的使用,确实构成了侵权。”
有网友补充说明,当下不少娱乐账号看似只是“搬运”明星作品,实则背后可能关联着带货、广告合作等商业行为,利用明星肖像引流本质上就属于商业使用范畴。
“此前闫学晶曾因相关言论引发网络讨论,但维权这件事本身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因为对方是低保户就忽视侵权的事实。”也有网友对大叔的遭遇表示共情:“可能他真的不懂法律上的‘商业使用’是什么意思,以为单纯分享粉丝作品没关系,没料到会触犯法律。”
事实上,这起事件的核心并非“明星与普通人的对立”,而是法理与情理的碰撞。
肖像权作为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公民,都享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而无论身份背景如何,一旦触碰法律边界,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叔的处境确实令人同情,或许他确实缺乏相关法律意识,但这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免责理由;闫学晶的维权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却也因涉及低保户群体引发了“是否过于较真”的讨论,这背后反映的是公众对“法律公平”与“人文关怀”的双重期待。
截至发稿,闫学晶方尚未针对此次网友争议作出公开回应。大叔仍因未缴清2万元赔偿款被限制高消费,这笔费用对他而言依然是沉重的负担。这起事件也给众多网友提了个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分享、搬运他人作品时,尤其是涉及肖像、版权等相关内容,一定要先确认是否获得合法授权,避免因一时疏忽触犯法律,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这起“粉丝转发明星视频遭起诉”的事件,你认为是维权正当,还是可以给予更多人文关怀?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