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 12月31日消息,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处罚信息显示,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点名。
此次处罚源于招联消费金融存在的两大问题。其一为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在与外部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过程中,未能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合作机构的资质审核、业务开展监督等方面存在漏洞,这可能导致潜在的风险隐患,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其二是贷后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未能对贷款发放后的资金流向进行严格监控,使得资金有可能被违规挪用,背离了贷款的原本用途,不仅增加了金融风险,也对金融秩序造成一定冲击。
基于上述问题,深圳金融监管局对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盛莲给予警告。这一处罚决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规范运营的严格要求,也向整个消费金融行业传递出监管趋严的信号。
公开资料显示,招联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3月,中国联通和招商银行各占50%股份,初始注册资金为20亿元,其后进行两次增资,2021年末,招联消费金融注册资本增至100亿元。招联消费金融旗下拥有“好期贷”和“信用付”两大产品体系。收入来源主要为利息收入,即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等融资手段获得资金后,向个人客户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并依据贷款合同约定,向客户定期收取贷款利息收入。
据此前报道,中国联通发布的2025半年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招联消费金融实现营收78.99亿元,同比下降14.77%;净利润15.04亿元,同比下降13.34%。另一方面,招联消金的资产也在持续缩减。截至2025年6月末,招联消金总资产1577.22亿元,较2024年末的1637.51亿元减少了60.29亿元,降幅为3.58%。
此外,截至2024年末,招联消金贷款余额1687.79亿元。其中,自营获客及股东协同渠道贷款余额占比约为73%,助贷业务占比约27%。而自营及股东协同渠道在2022年末和2023年末时余额占比分别约为80%和76%,助贷规模逐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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