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底

上海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

已达577.62万

占总人口的37.6%

且高龄化趋势明显

当老人重病入院

子女不在身边,该如何?

老人想将余生托付给他人

却苦于没有血缘关系又该如何?

2025年11月1日起,新修改的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正式施行

其中,“职工带薪陪护假”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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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当一项政策从纸面走向生活

实际操作中

不少网友遇到了难题

“公司人事给我的回复

没有出台相关文件,没有细则

不能请、无法给这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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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都在吐槽:

请陪护假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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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员工面临

“请假不易、维权不敢”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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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善意”

如何穿透“最后一公里”落地生根?

有单位设置前置条件:

必须优先使用带薪年假及其它调休

陪护假“形同虚设”?

王先生是本市一家餐饮企业的员工,因母亲12月2日需做心脏搭桥手术,作为独生子的他便向单位申请5天陪护假,但被告知今年陪护假申请已暂停

之后,一张人事下发的通知让王先生及同事更是炸开了锅,其中,申请材料一项特意用红色标出了前置条件:如员工有未使用的带薪年假及其他调休,必须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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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前置条件可能让陪护假“形同虚设”。王先生向市民服务热线咨询,得到的答案依旧很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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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社会法专家解释

“不合乎”的意思

其实就是“违反规定”

李凌云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

“不合乎”这种表述,意思其实是“不符合相关的规定”或者说“违反相关规定”,它没有采用一般法律规定的那种措辞,所以大家会对它产生很多不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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