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九年,上海。

街道办事处那个灰扑扑的房间里,空气里甚至还带着点煤球渣的味儿。

一位牙齿掉光、脸色蜡黄的老太太,正趴再那张油漆斑驳的桌子上填表。

这表可是大事,那是户籍登记,在那时侯,填错了成分可是要命的。

她在“家庭成员”那一栏停住了,那只曾经戴过翡翠镯子、如今却枯瘦如柴的手一直在抖。

这一抖,就抖掉了三十年的光阴。

最后,她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歪歪扭扭地写下了三个字:翁瑞午。

这一笔下去,算是把民国最后的两块遮羞布给扯下来了。

这老太太就是陆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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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曾经让北京城为了看她一眼造成交通堵塞的“校园皇后”。

而这个翁瑞午,在历史书也就是个路人甲,顶多算是个带坏良家妇女的“损友”。

但实际上,这哥们才是真正的“顶级备胎”,硬是把备胎熬成了正室,虽然这正室的名份来得太晚,也没啥法律效力。

要说清楚这事儿,咱们得先扒扒陆小曼的前任。

这女人啊,说白了就是个被富养坏了的“顶级碎钞机”。

她爹陆定是财政部高官,从小把她当公主养,这就导致她对钱完全没概念,觉得钱就像自来水,拧开就有。

第一任老公王赓,那是当时的“做题家”天花板。

清华毕业、普林斯顿、西点军校,回国就是少将。

在王赓眼里,日子就是做数学题:赚钱、升官、养老婆,这一套程序走下来就叫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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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给不了陆小曼那个所谓的“情绪价值”。

陆小曼想去百乐门跳舞,王赓直接甩一句:“我忙着呢,让志摩陪你去玩吧。”

好家伙,这一推,直接把老婆推到了别人怀里。

王赓输就输在,他想用军人的纪律去管束一个没长大的任性公主,这不就是拿混凝土去浇花吗?

接盘侠徐志摩登场了。

这哥们是给了陆小曼极致的浪漫,但也差点被逼疯。

为了养陆小曼在上海那个大豪宅,养司机、厨子、贴身丫鬟,还要供她刚染上的大烟瘾,徐志摩那是真拼命。

北京上海两头跑,倒卖字画、拼命兼职讲课,恨不得把一块钱掰成两半花。

一九三一年那架飞机撞上济南开山,说难听点,就是被陆小曼那每个月几百大洋的账单给“逼”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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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走的时候,陆小曼才二十九岁,正是花开得最艳的时候,结果一夜之间成了人人喊打的“扫把星”。

这时候,所有人都搬好小板凳等着看笑话:这朵娇花没了供养,要么枯死,要么这就得去给哪个军阀当姨太太了吧?

结果呢,翁瑞午晃晃悠悠地上线了。

要是放现在的相亲角,翁瑞午这种人连面试机会都没有。

论才华,他给徐志摩提鞋都不配;论权势,被王赓甩出十条街。

他是个典型的“清朝遗少”,爹是光绪皇帝老师翁同龢的学生,家里有的是钱,但他自己没正经工作,整天就是玩古董、唱戏、画画。

在当时的进步青年看来,这就是社会的蛀虫。

但偏偏这只“蛀虫”,简直就是为陆小曼量身定做的。

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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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俩本质上是一类人——都被旧时代惯坏了的“巨婴”,谁也别嫌弃谁。

这两人凑一块,那真不是过日子,那是“共生”。

徐志摩死后,陆小曼身体垮了,哮喘、胃病全来了。

翁瑞午有一手祖传的推拿绝活,那是真本事。

他不像王赓逼她早起,也不像徐志摩逼她省钱。

他有钱,更有大把的时间陪她耗。

最要命的是,他成了陆小曼唯一的“药引子”。

两人就在那个烟雾缭绕的榻上,靠着鸦片麻痹自己,躲避外面那个越来越看不懂的新世界。

很多人骂翁瑞午,说他用鸦片控制陆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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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只对了一半。

那时候医疗差,鸦片确实是止痛用的。

重点是翁瑞午对陆小曼的伺候,简直到了“变态”的程度。

陆小曼吸那玩意儿吸多了,严重便秘,有时候十几天拉不出屎,肚子胀得像石头。

翁瑞午怎么干的?

他不嫌脏,用香油和蜂蜜调好了,一点一点用手帮她抠出来。

这就叫真爱?

这叫死磕。

还有个细节,陆小曼吸完烟,鼻翼两边会有黑斑,特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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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瑞午就用嫩豆腐混着蛋清,拿小毛巾一点点给她擦,哪怕擦上一两个小时,也要把那张脸擦得像玉一样白。

试问,心高气傲的大诗人徐志摩能干这事儿?

日理万机的王赓能有这闲工夫?

真正的考验,从来不是花前月下,而是你牙掉光了、满身屎尿味的时候,谁还把你当个宝。

一九四九年以后,天变了。

翁瑞午那点家底早就坐吃山空,陆小曼也因为长期吸毒,牙齿全掉光了,牙龈发黑,瘦得像个鬼,哪还有半点“南唐北陆”的影子。

这时候的翁瑞午,自己也得了肺病,穷得叮当响。

按理说,这时候陆小曼就是个巨大的累赘,扔了大街上都没人捡。

但翁瑞午即使在那个物资最紧缺的六十年代,依然在拼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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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陆小曼换口肉吃、换包烟抽,他把祖传的字画都卖了,珍藏的古董当废品处理。

胡适曾经那是真看不下去了,找陆小曼说:“你离开那个姓翁的,你的生活费我全包了。”

陆小曼居然拒绝了。

她说:“瑞午虽贫,但他照顾了我二十多年,我不能在他最难的时候离开他。”

这话听着不像爱情,倒像是江湖义气。

这是两个旧时代的孤魂野鬼,签下的生死契约。

翁瑞午这辈子背了不少骂名。

他其实有原配老婆,却和陆小曼同居了三十年。

陆小曼为了那点所谓的名声,跟他约法三章:不结婚、不抛弃原配、只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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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盘打的,翁瑞午在家里受老婆气,在外面受情人指使,但他硬是扛到了最后。

直到一九六一年,翁瑞午快不行了。

临死前,他拉着好友赵清阁的手,气都喘不匀了,说的最后一句话不是交代自己的儿女,而是:“我走了,小曼怎么办?

拜托你们多多关照她,我在九泉之下也感激不尽。”

那个一九五九年的登记表,虽说是晚了点,但好歹是个交代。

陆小曼这辈子,爱过英雄,爱过才子,最后给她托底的,却是个伺候她拉屎擦脸的“俗人”。

这或许不是爱情最美的样子,但却是人性最真实、最抗造的底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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