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扬尘污染管控更是其中的关键抓手。2025年12月22日,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吐市环(鄯)罚〔2025〕8号),鄯善县卓汇矿产有限公司因在建筑用玄武岩矿项目作业中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被依法处以10.404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这一处罚凸显了当地对大气扬尘污染治理的严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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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新疆)

此次查处的违法事实指向明确:鄯善县卓汇矿产有限公司在新疆鄯善县坎尔其建筑用玄武岩矿项目生产作业中,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无法对粉尘排放进行有效控制与减少。该行为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关于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排放的规定,不仅造成区域大气扬尘污染,也违背了矿山开采作业的环保规范要求。

从法律裁量与监管逻辑来看,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对企业作出10.404万元罚款的处罚,既符合“对违反扬尘防控规定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法规裁量区间,也结合了企业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体现了行政执法的精准性与严肃性。

矿山开采行业是扬尘污染的重点管控领域,扬尘不仅影响空气质量,还会对周边生态环境和群众健康造成危害。